建立利益全民的依法課稅行政
法務部公布行政執行署統計,去年執行欠繳財稅、全民健康保險、罰鍰與費用案,繳納金額約新台幣144億7744萬元,國稅局與法務部沾沾自喜於又強制執行了幾件欠稅欠費案,行政院長吳敦義則表示,行政執行對弱勢義務人要體現國家的關懷照護,要實現社會公平正義,對此筆者有話要說。
所謂的公平正義經常都是哪裡爆出一條新聞來引起輿論,這樣的公平正義才會受到官員的重視,俗話說「不吵的孩子沒糖吃」,若實現社會公義必須逼得人民要學習「會吵的孩子有糖吃」,那真是太愧對百姓了!就像前陣子有民眾因健保欠費被強制執行,導致延誤就醫,引起輿論撻伐,而引起吳敦義的這番提醒,這樣的公平正義是檯面上的。但不公不義的稅,真正被報出來又引起大眾支持的能有幾件?
大家都知道,台灣的國稅局經久以來慣用的一招就是協商--老百姓所稱的「脅商」。這樣不守法的方式之下,檯面下勢必有非常多的不公不義,是不為人知,是無處喊冤,是只能暗自哭泣的。如此,吳敦義院長的「實現社會公平公義」所針對的對象實在是太狹隘了。人民要的是全面,全民共享的社會公義,是每個納稅人都能得到同等保護的社會公義,這樣的公義如何實現?國稅局若要強制懲處納稅人,必須要由國稅局本身提供舉證責任,而不是國稅局官員一張嘴巴說了算,舉證?就留給老百姓自己去焦頭爛額吧!這樣的狀況造成國稅局絲毫不用負責,不用負責當然就不會遵循稅法中對人民權益的保護與保障。還要盡速成立專責納稅人保護機構,負起監督與抽查國稅局所開稅單是否合乎稅制公義,鞭促財政單位去老皮換新皮,改頭換面成尊重人民,保護納稅人的正義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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