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濕地-正名之戰】
四面環海的台灣,擁有許多濕地,除了一般熟悉的海岸、河口濕地,湖泊、溪流,也是濕地的一份子,人為環境包括魚塭、水田、水圳,都屬於廣義的濕地範疇,營建署第二度公告國家重要濕地名單,但幾家歡樂幾家愁,無緣列入名單的濕地,民間團體展開一場正名之戰…
我們的島節目
首播:2011-03-28(一) 22:00
重播:2011-04-02(六) 11:00
一場國家重要濕地頒獎典禮上,氣氛歡樂欣喜。然而總是幾家歡樂幾家愁,不幸落榜的濕地,決定展開正名運動…
四面環海的台灣,有著各式各樣的水域環境,從湖泊、水庫、河川、海岸、魚塭到水田等等,這些天然或人為形成的水域,都叫濕地。它是大地之腎,能淨化污水,還提供我們食物來源。濕地孕育了無數的生命,同時也扮演調節氣候的角色,但是在台灣,濕地的價值,往往被忽視。
根據聯合國資料,整個地球的生態系,除了森林、海洋,還有濕地,這三個生態系中,濕地的生產力最高,每公頃每年1.4萬的產值,是森林的6倍,水稻田的160倍。
歷經兩年評選,營建署第二度公告國家重要濕地名單,民間團體搶先召開記者會,要求把彰化大城濕地和桃園許厝港濕地納入其中。因為營建署這次的國家重要濕地名單中,地方政府建議的,大部分都被納入,但民間團體所建議的,只有少數被納入。學者批評這是政府集權、民間被排除式的保育思潮。政府還停留在19世紀的思維中。
位在桃園縣大園鄉的許厝港濕地,是北台灣候鳥遷徙的重要中繼站,除了海岸潮間帶,冬天,內陸農地的農民,有放水養田的習慣,吸引許多水鳥停棲,人與鳥和諧共存。但是因為桃園鳥會推薦的許厝港濕地範圍,和桃園縣政府桃園航空城計畫部分重疊。在桃園縣政府的反對下,許厝港濕地想要納入國家重要濕地,困難重重。
民間團體召開記者會後的一個多禮拜,營建署特地召開許厝港濕地的後續會議,但濕地的範圍卻已經縮小,排除與桃園航空城重疊的部分,當保育遇到開發,似乎只能低頭。
不過民航局等相關單位,基於飛航安全還是反對。審查委員則認為,民航局應該提出過去鳥擊的詳細資料,因為許多水鳥不喜歡機場環境,而且把濕地環境營造的更好,鳥類自然會待在濕地不會進入機場。經過一番討論,許厝港濕地得以正名,納入國家重要濕地的行列,不過最需要保育的重要核心區域,卻已經被排除,這是現實環境下,妥協的結果。
一再走上街頭,希望透過媒體報導,訴諸輿論向政府施壓,這些彰化沿海的鄉親只希望國光石化不要設廠,他們才能夠在這塊土地上安身立命。芳苑鄉居民謝素表示,「這是老天賜予的,在海邊可以抓魚、文蛤,國光石化把它奪走,我們就沒了生路,他良心過得去嗎?」
跟謝素阿嬤一樣靠彰化海岸生存的人還真不少,養蚵、養文蛤、放定置網捕魚,還有近海的漁業和陸地的養殖產業,都靠這片海,才得以維繫。無數的生命在這裡繁衍,在東亞澳洲候鳥遷徙的路徑上,濁水溪口濕地是候鳥的亞太營運中心,稀有的白海豚也是這裡重要的成員,退潮後寬度超過四公里的潮間帶,是台灣西海岸僅存且最大的泥質灘地。
民間團體兩次遞出申請,把濁水溪口濕地列入國家重要濕地,濕地審查委員認定,這裡甚至具備國際級濕地的條件,問題是國光石化也相中這片潮間帶,加上彰化縣政府支持開發,濁水溪口濕地於是被營建署打了回票。
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要求縣政府承諾,在營建署後續召開的開會中,縣政府不可以表達反對意見。接受陳情的彰化縣副縣長楊仲表示,目前由中央處理,會尊重專業意見與多元的聲音。蔡嘉陽接口,這是彰化縣政府本身的責任,不要把責任推給中央。
這天,彰化鄉親走上街頭、表達心聲,同一時間,營建署在台北舉行記者會,公布國家重要濕地名單。許厝港濕地在最後一刻擠進榜單,但濁水溪口濕地還是落榜了。營建署長葉世文表示,濕地評審作業是根據聯合國拉姆薩公約,要靠地方政府、民間團體與社區共同努力,目前大成濕地有贊成、有反對,為了地方經濟的繁榮,尤其是地方政府有不同的看法,在沒有共識的情況下,只能暫時保留。
1971年世界各國簽訂拉姆薩公約,國際間意識到濕地保育的重要,對於拉姆薩公約中在地參與的詮釋,營建署與保育團體的落差很大。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表示,營建署違背拉姆薩公約中,在地居民參與的精神,這精神是在地居民長期利用作為農漁養殖,這才是在地聲音,營建署卻把要破壞濕地的這些人,當作在地居民反對,所以不能公告,是拿雞毛當令箭。
有沒有納入國家重要濕地的差別在哪裡?對一般民眾的土地使用、農漁牧行為並沒有影響,但若有開發案要在濕地進行,環評時就要納入考量。同樣的,開發案在營建署區委會進行土地變更時,也多了一道把關機制,沒有國家重要濕地的身份,就少了一分保障。台北大學不動產與城鄉發展系副教授廖本全認為,公告為國家重要濕地,是給予它最基本的防護機制,如果從國土規劃角度來看,劃為國家重要濕地,是防止社會握有權利的人,包括政治權利、經濟權利,共同以各種名義,對國土進行霸凌。
對於這樣的結果,參與濕地審查的委員召開記者會表示痛心。一位濕地的評選委員表示,對這樣的結果感到慚愧,回頭看拉姆薩公約簽訂40週年。民國100年,我們竟然因為經濟發展,放棄了台灣最後一塊泥質灘地,該怎麼面對未來的一百年,子子孫孫如何存續?
營建署也有難為之處,因為濕地法仍在草擬階段,沒有法源依據,目前只能用行政命令來指定濕地,是推動濕地保育的一大困境。營建署長葉世文也很無奈,他表示,沒有法,沒有辦法硬把它指定為濕地,現在必須是要大家有共識,透過內政部行政命令來指定濕地。
前中研院研究員陳章波,也是濕地評審委員,他認為濁水溪口濕地,本來就是濕地。我們要認由政府由上而下的主導,還是民眾由下而上的影響,是可以持續討論的,但在討論的過程中,不能先把濕地給破壞了。根據這個精神,國光石化應該暫時停止,不可以現在開發。不論濕地範圍要多大多小,都應該讓環保跟國民生計可以共生。
牛車上坐了一些老外,也有一些華人臉孔,今天他們來認識體驗,彰化海岸獨有,牛車載運牡蠣的傳統養蚵產業,他們是國際媒體派駐在台灣的記者,反對國光石化設廠的陣營,為了保護這片國際級濕地,把戰線擴展到國際層面。彰化環保聯盟理事長蔡嘉陽表示,拉姆薩公約已經彰顯保護濕地是普世價質,台灣要在世界上有公民地位,卻又要破壞這大片濕地,和世界公民的責任相牴觸。
海水重複著同樣的節奏,在潮間帶來來去去,濕地正名的衝突也在許多地方展開。濕地的價值如何在民眾心裡紮根,如何讓向經濟發展傾斜的政府,意識到濕地的重要,讓台灣土地能適地適性的使用,還有一段漫長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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