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林地院最新裁定今天出爐,新聞局再度敗訴。政治干預公視的黑手,今天又被法院重重打了一巴掌。
看到公民記者謝明海謝老爹貼出來的消息,讓好奇寶寶很振奮,我也去告了新聞局,當時新聞局不讓我們用攝影機記錄公視法修法公聽會,讓寶寶備受委屈只能用攝影機當錄影機用。希望寶寶的告官,也能給媒體一個大禮。
臺灣新聞局公聽會不准攝影荒謬至極 好奇寶寶僅能告官 2011-02-10 20:12:09
現場錄音:2011-01-05 新聞局主導的公視法修法第二次公聽會 不准錄影 2011-01-05 21:19:50
新聞局為了干預公視獨立自主,曾經在去年初向法院提出解除鄭同僚的董事職務,但是去年9月10日,台灣士林地方法院判決新聞局敗訴。後來新聞局又花錢請律師,提出抗告。 今天下午收到可敬的義務律師轉來的台灣士林地方法院最新裁定:新聞局的抗告無理由,已經予以駁回。新聞局干預公視的黑手,再度被法院重重打了一下。 士林地方法院三位法官的合議庭認為:公視董事應以高度榮譽心與責任感,勇於任事。在陳勝福、汪琪、林谷芳、盧非易、周建輝等董事蓄意杯葛連續16次不出席董事會的情況下,當時擔任董事長的鄭同僚應可援引內政部的會議規範,「以解決董事會無法召開之困境。」因此駁回新聞局的抗告。新聞局再度敗訴。 以下是關鍵裁定的內容,請公眾卓參。
作者: 鄭同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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