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一特之我見
陸一特全名為「陸軍第一特種兵」
陸一特全名為「陸軍第一特種兵」,當年的規定凡是抽到海空軍種役期為三年,陸軍為兩年。但是當時的國防部於民國56年依據兵役法第38條,「平時為現役補缺,得辦理臨時召集」的規定,將部份役男以抽籤方式,只要是中籤者於服役兩年後,應臨時召集在營繼續多服一年兵役,並且依照同階級支領薪資,直到臨時召集令期滿後才可返鄉。因此當年許多弟兄認為一張臨時召集令就要他們多付出一年的青春給國家,使得部份人士主張當時的陸一特召集制度違反當初的兵役法,並質疑它的合法性。所以從去年年底由民進黨立委發起後,不到幾個月的時間就有上萬名的役男加入連署,並於今年的3月13日走上凱達格蘭大道爭取自己的權益,要求政府提出實質的賠償。全台估計在民國56年到76年間的陸一特役男就有56萬人。以年利率複利去換算現值,需要補償金一千九百多億元,若是再擴及海空軍,總人數更是高達八十多萬人,需要在追加兩千七百億元的補償金,總共約四六百多億元的預算。以國家現在的財政來說,的確有很大的困難,而且一旦補償法案通過,國家的財政系統及兵役體制將會崩盤,因此國防部決定不用金錢賠償,而是改用精神表揚及贈與榮譽勳章等方式處理。
敬愛的陸一特前輩們,感謝當年有你們的付出,才能使我們過著安居樂業,經濟穩定發展的日子,若不是你們,總統府上的青天白日滿地紅國旗無法飄揚,台澎金馬這塊民主自由的土地才免於淪為共產主義的鐵幕下,對於當時抽到陸一特的長輩們,不由衷的讓我對你們肅然起敬,對於你們出來爭取自己的權益,這點是不容質疑的,但很多事情不是用金錢可以衡量的,我們肯定你們的辛勞與榮耀,但是如果轉變成集體像國家賠償確實有那麼點不合常理,就像那個年代的陸一特一樣,為政府付出了那麼一點,我們不確定會不會是下一個陸一特?假如未來政府要我們在當一次兵,為了國家而言,我想所謂爭取自己的權益也就不是那麼重要,相信老一輩的陸一特前輩們。應該會有所感觸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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