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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春里管線漏水 居民水費漲

2011/06/30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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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長春里里民於日前舉辦的里民大會中,提出長春里長期因社區供給管線漏水,導致居民必須多繳水費。長春里里長李傳傑指出,此現象不僅耗財也浪費水資源,平均每期流掉約二百噸的水。

 當日到場參加里民大會的新北市議員金中玉指出,此區山坡地社區供水的管線,有二條主管線隸屬自來水公司,但目前漏水的應是支線,自來水公司沒有責任負責修繕漏水的支線水管,因此必須由該社區建商或里民自行吸收。

 金中玉指出,新店區像長春里這類型的山坡地社區很多,也都發生相似的問題。因此他建議,應該將里內的社區水管線全部由自來水公司管理,未來若遇到任何問題即可由自來水公司負責處理,不需要民眾負擔吸收。

 再者,由自來水公司管理的另一個好處則是水費問題,山區和平地用水費用,一直以來都不同。山區必須要負擔馬達將用水向上輸送到山上及分配到各社區的費用,若是施行管線全歸自來水公司管理的方案,用水費用將比照平地辦理。

 金中玉進一步指出,目前施行這項方案的有已於日前完工的小城里台北小城社區,以及正在施行的粗坑里花園新城。

 長春里里民表示,很贊同這個方案的內容,因為建商不願意負責,所以居民長期都必須要負擔多出來的水費和修繕費用,如果能夠歸自來水公司管理,未來若有問題發生也不用再自行吸收、成冤大頭,但也擔憂里內有部分管線是屬於私人用地的區域,可能還需要和地主協商。

 李傳傑表示,他樂見這項方案的施行,但以目前的長春里來看,遇到的問題是在地權和水權部分,因為里內除去自來水公司的二條主線,所有權都是屬於建商的,因此必須要先和全體里民討論後,再與建商進一步協商。

 台北自來水公司事業處南區營業分處給水股表示,該區住戶達一百戶以上,方符合申請自來水公司代為管理的資格。住戶與自來水公司雙方必須開會商議,待取得居民同意設定地上權後,尚需要協商代管的花費與住戶負擔費用的確切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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