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投資中國三台商受害者記者會

2011/10/14 10:09
2,158次瀏覽 ・ 1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1
檢舉

台商控訴在中國財產沒保障 台灣政府在那裡?

黃昆輝批
馬政府不要成為中國欺壓台商幫兇

三位在中國土地被政府強佔的台商今天在台灣團結聯盟中央黨部出面控訴,要求馬政府正視,台商財產在中國沒有保障的嚴重問題。台聯主席黃昆輝表示,民間的糾紛可以由第三者國際仲裁解決,台商財產被政府強佔或強行徵收,求償無門,台灣政府再不出來做台商的後盾,就是馬政府和中國政府聯手欺壓台商。

 

 

台灣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理事長高為邦今天率二位遭遇相同的受害台商盧淑姿小姐、台商眷屬朱依婕小姐,並代台商洪玉?小姐陳述,在台聯中央黨部提出控訴。這三位台商都是在中國買土地,卻拿不到土地權狀,最後在土地價格飆漲後,中國地方政府官員就想盡辦法要把土地搶回去。於是,有的台商如盧姓女士是工廠無故遭人圍攻強拆,工廠被暴力拆除,叫公安也沒有用。這些人強拆後就乾脆住進去,把其他的住戶趕走,讓你工廠開不成,租也租不出去。有的台商如洪姓小姐則是自己的土地上被別人強蓋了其他建築物,土地就形同被強佔。

高為邦說,這些案例都是台商面臨要和中國當地政府對抗,台商絕對沒有能力對抗,台灣政府如果不出面挺台商,台商只有被欺壓的份了。高為邦說,根據中國台灣同胞投資保護法的24條,對台商徵收土地有一定的規範及充分的賠償保障,但是也沒有用。這次的江陳會雖然兩岸投資保障協議沒談成,據報載是因為「國際仲裁」談不攏,高為邦說,其實殺傷力強的還不是仲裁,而是協議中對人民和政府間的「糾紛」只採取「協調」的方式,而且「協調」的結果還沒有強制力,連中共中央台辦、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都說「現在沒有強制力,希望未來有強制力。」這種說法證明了中國根本沒有誠意處理台商土地被當地政府強佔的問題。

台聯主席黃昆輝則說,台商土地被當地政府強佔,連補償也要不到,現在擬的兩岸投保協議只能用「協調」方式解決,大家都知道,民不與官鬥,和政府「協調」就是「被協調」,台商一點保障都沒有。面對這種情形,馬政府還如此軟弱,現在協議簽不成還好,簽了就等於讓中國政府予取予求,等於是台灣政府自己同意台商「被協調」,是台灣政府陷台商於死地。

台商受害協會理事沈柏勝表示,目前的台商投保協議中所謂「協調」是一個可怕的陷阱,因為如果依照中國法律,政府徵收台商土地有一定的規定及補償,規定很清楚,台商還可以據「法」力爭,但是如果台灣政府去和中國簽了協議,以「協調」取代法律,等於是用兩岸協議取代了中國台胞投保法,以後中國政府對台灣就可以不講法律,只用「協調」即可。他說,民間企業之間的糾紛以用仲裁解決,仲裁還有法律地位,而協調的意思就是雙方喊價,霸佔你財產後再來喊價?這等於是把「強佔」的違法行為除罪化,而且是經過台灣與中國政府都認同的除罪化,以後台灣人在中國處境更淒慘,隨便人家霸佔你土地財產沒有罪了。他呼籲台灣政府未來無論如何絕對不能接受所謂的「協調機制」來取代中國法律。

黃昆輝表示,台灣政府是要保護台商的,不是一方面鼓勵台商去中國投資,把台商推入火坑,然後還更進一步,讓中國政府把侵佔台商財產的行為「除罪化」,黃昆輝說,其實中國政府對保護台商已經訂了看起來很完備的法律,只要有誠意認真去執行法律就好了,中國政府沒有誠意執行自己的法律,才是問題。台灣政府不要保護不了台商還做中國的幫兇。

另外,高為邦也表示,這次出面以優惠機票鼓勵台商返台投票的台企聯並非台商自發性的組織,是中國政府所組的組織,除了會長是中國國台辦首肯才能擔任之外,該會的副會長、秘書長等職位都是台辦人員兼任。台企聯絕對不能代表台商,他呼籲台灣人民不要被騙了。

 

三台商在中國土地被政府強佔(1) 

 

 

三台商在中國土地被政府強佔(2) 

 

投影播放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