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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爭婚姻權 向法院提行政訴願

2012/03/22 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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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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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繳稅的公民,異性戀享受的權利、同志不一定有,婚姻權就是其中一項。

 

公開結婚長達六年多的同志伴侶陳敬學與阿瑋夫夫,去年因為建國百年,政府特別委由各戶政事務所為百歲人瑞製作「家譜」,陳敬學的奶奶因為102歲可以獲贈「家譜」,陳敬學為了爭取同志平權,經過溝通協調,戶政單位在取得雙方親人簽署同意書,正式將陳敬學的伴侶高治瑋以「配偶」身分列入家譜。

■同志伴侶列入祖譜 史上第一遭

 

同志伴侶配偶列入家譜,是同志運動史的首次,也是華人史上首次。陳敬學再這樣鼓勵之下,又展開爭取權益的下一步,去戶政事務所補登記,沒想到居然被駁回。

 

根據我國民法,過去結婚只要有公開儀式,兩人見證,婚姻即生效。在2007年5月23日修改第九八二條法令,新增向戶政機關登記使有效。陳敬學結婚公開結婚是在2006年9月24日,剛好是在舊法之前,根據法令理當有效。因此,陳敬學於去年8月18日前往台北市中區戶政事務所登記結婚,當場戶政事物所有收件。

 

■民法對男女定義不清

 

9月22日陳敬學收到駁回公文,文中指出:『...按我國「民法」規定之婚姻,係以終生共同生活為其目的之一男一女適法之結合關係,是採取規範的單婚之一夫一妻之婚姻制度。至於同性男女得否組成家庭之議題,尚在研議中。』…如對本處分(裁處)書不服,將自本件處分(裁處)書達到之次日起30日內,書寫訴願書..。

 

陳敬學對此公文回覆表示失望,他指出:根據民法第九七二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文中的男女,並沒有說明是生理或性別男女,也沒有陳述特徵。對此,陳敬學又依法向台北市政府訴願委員會申請訴願,結果又被駁回。

 

■爭同志婚姻權 絕不放棄

 

為了爭取自己權利,陳敬學不死心,決定向台北高等行政院提行政訴訟,日前接獲公文,將於3月27日召準備程序庭。由於要出庭,需要有關心同志人權的律師,於是透過臉書找尋,獲得長期關心動保黃國城律師願意義物幫忙。到底陳敬學夫夫能否爭取到婚姻權,請大家多多關心,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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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閱讀

http://www.wretch.cc/blog/hehe77/9827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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