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萬隆都市更新爭議 專家呼籲回歸居民需要

2012/03/23 17:31
4,026次瀏覽 ・ 10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3
檢舉

 【專題記者/陳文、鄭卉晏、蕭卲樺、廖婉娟】

 大台北地區的都市更新從十年前陸續開辦,許多文山區舊宅也於民國九十九年第二階段都更計畫實施後,展開翻修工程。但都更過程中,建商與居民時常意見不一致,例如建商為求順利都更未做好完善都市規劃,或是居民認為利益受損不願納入都更範圍等。

 文山區羅斯福路靠近師大分部的萬隆都更案件,從去年年初至今,居民試圖與建商大方建設協調,希望能爭取受損的權益。萬隆都更案受害者代表陳淑蘭與大方建設多次協商失敗後,開始向政府控訴,在三月初上繳書面資料,期望得到政府的幫助,但營建署卻只是把責任推給建商,並沒有打算出面處理,陳淑蘭表示:「收到市政府的答覆,因為我們希望市政府,監督單位,知道了這個狀況,市政府要站在怎樣的立場監督實施者,結果市政府來了公文,就,請實施者再跟我們談」。都市更新促進協會成員陳虹穎反對政府這樣的處事態度,她說:「很多居民遇到有一些,過程中有欺騙的問題,可是政府看起來都是,強迫你協調協調協調,不然背後有強拆的法令作後盾,政府是在媒合,強迫娶親那樣的過程。」

 建商認為已達成足夠的協調,與大部分居民也已達成共識,而且程序上並沒有違法,大方建設萬隆都更負責人邱照達解釋:「幾乎都是全部通過,以前也有三四戶這樣子有意見,那現在也談好了,現在七百多坪也只剩他們一戶而已。」但陳淑蘭表示,建商每次在輔導會議中都只是拍下許多照片,並上繳至政府證明已開過會,對於其餘糾紛一概希望以金錢封口。居民已將實際狀況向政府投訴,政府卻只在三月六號的回函中請陳淑蘭與建商繼續對談。

 對此,台北市政府都更局企劃組江組長表示,大方建設確實按照都市更新條例第十九條向政府申請事業計畫,也通過了第二十二條取得多數地主的同意,因此程序上並沒有違法,但總有反對的聲音,這也是很無奈的事。

 政大地政系教授張金鶚認為,意見整合不了一部分與都更法條中取得居民同意的門檻有關,他說:「因為政府有很多獎勵政策因此要去審核目前三分之二四分之三條款,到底恰不恰當,但是,政府仍是無法完全介入,目前仍是缺乏一個信任機制。」反觀國外許多都市更新成功的例子,張金鶚認為政府對都市更新的定義是關鍵,他說:「國外都市更新經驗是在討論之後,還有多少原住戶可以搬回來,如果大部分可以搬回來,表示都市更新案是成功的,而不是房子蓋得很漂亮就是成功的,那台灣也許只在意蓋得很漂亮,不管裡面是誰,正當性如何。」

 政府做為都市更新的仲裁者和調解者,如果讓更多非營利團體,以及律師、建築專家等專業組織當作協商橋梁,可以使居民更容易相信這套制度。另外,政府也應該調整對都事更新的定義認知,以改善原住戶的生活品質為出發點。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