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座您累了嗎?民間司改記者會第三度公布「追緝?檢」成果
【記者張書芬/台北報導】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3/29(四)上午十點於立法院中興大樓103貴賓室第三度召開「檢座您累了嗎?」追緝?檢系列記者會,公布三件承辦檢察官浮濫起訴或草率上訴的相關缺失。執行長林峰正律師表示,去年的11月底跟12月初他們開過兩次記者會,各公布了三個案件,法務部也承諾會查明,但至今已過3個月都沒結果,此外,對於個別檢察官辦案的濫權、疏失,法務部也沒有任何的究責機制。民間司改會表示,經法務部反應,本次記者會不稱「惡檢」,改以問號表示,稱其「?檢」,歡迎自由填空 。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的追緝?檢小組仍持續運作,將不定期公布個案內容,供社會各界參酌。
由顧立雄律師公布的是「沒東西被偷,也起訴竊盜」的案例。慣竊雖有偷電纜的前科,但在檢察官所起訴的時間與地點,台電公司並無失竊的紀錄。顧立雄表示,檢察官作為一個公訴的提起人,有責任去控制警察的辦案品質,這是檢察官存在的目的。如果檢察官沒有嚴格的把關,將造成人民對於司法的不信賴。
尤伯祥律師公布的則是「起訴死罪無證據,還堅持上訴到底」的案件。只根據吸毒者供述的姓名,以及一張照片的單一指認,即將被告提起上訴。尤伯祥指出,從判決書裡面看不到檢察官有讓被告辯解的機會,被告的辯護權沒有被尊重;此外,僅憑一張照片,未採列隊指認,屬指認上的瑕疪。連會判死刑的重罪,檢察官都可以草率起訴。尤伯祥表示,起訴的標準浮濫,容易讓有心人士有機可趁,司法單位豈可不慎。
林峰正律師所公布「教召不到就起訴,法律已改不知道」的案例更是離譜。92年「妨害兵役治罪條例」已經修改,新法明白指出避免教召需有意圖才處罰,但是被告在93年因遷址未收到教召通知,檢察官卻引用舊法條據以起訴。林峰正表示:雖然這是一個小案子,但如果檢察官連法律修正都不知道的話,就是很嚴重的問題。司改會關心的重點,涵蓋了輕微的小案例,正是希望司法能達到一個普遍的水準。
追緝?檢小組呼籲法務部,應將個案中檢察官有濫權、疏誤的情形時,瞭解的過程及究責的具體方法公諸於世。此外,對檢察官辦案時起訴及上訴的品質也應嚴加控管,以保障訴訟當事人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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