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憤怒鳥」法警‧您的氣消了嗎?
羈留室法警勃然大怒,長腿飛揚踢翻便當,損及司法形象
「憤怒鳥」法警‧您的氣消了嗎?
各級法院或檢察署的羈留室狀似牢籠,關的都是尚有另案待開庭的監獄受刑人,或被羈押的被告等,羈留室的戒護工作就由法警擔任,一般民眾沒有特殊的狀況,是不容易深入這個鮮為人知的幽暗角落。
這位「憤怒鳥」法警的故事發生在桃園地法法院檢察署的羈留室。民國101年4月27日中午,在羈留室的受刑人及被告都用餐完後,女性羈留室多出一個便當,這些女生就把多出的便當讓給男生吃,就這麼一個簡單的想法及作法,卻引來臂章編號667號法警的勃然大怒,這位法警馬上一個箭步向前,長腿飛揚踢出去,正中那個便當,那個便當立刻,肚破腸流;飯菜四濺;慘不忍睹,667號法警超乎尋常的憤怒,讓在場的每一個人全傻了眼,不過是個便當,有必要這樣嗎?法警踢飛便當也就罷了,誇張的是在後頭!
事情發生後;在場的男生立刻噓聲四起,抗議聲不斷,但是這位法警只是用極不削的語氣回應了所有人:「你們有本事去投訴我啊!」「去呀!去呀!去投訴我呀!」(態度之囂張跋扈,讓所有人直呼不可思議)。
這位法警會如此的有恃無恐,當然是斷定關在牢籠裡的人,都是失去自由的人,這些人礙於刑期的壓力,以及形勢上的屈居弱勢,自然是敢怒不敢言。
事情發生到現在也好幾天了,不知667號法警您的氣消了嗎?可否冷靜的思考一下,不要再踢飛可以吃的便當,請為代表國家執法的公務員保留一點形象,穿上制服代表的不是您個人喔!
原載天眼日報於:http://www.tynews.com.tw/news.php?action=show&nid=68907
刊載臺灣新聞網於:http://tnews.cc/03/newscon1.asp?number=118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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