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別放生~舊文: 請陳文茜護生,而非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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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好幾個縣長帶頭放生,發一篇新聞稿,只以少少幾個記者理會,所以就把舊作一一搜出來重貼。

放生即放死,發揮一點良心吧!

 

自由廣場2011-9-25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sep/25/today-o10.htm

環資http://e-info.org.tw/node/70535

 

9月21日自由時報刊登一則「《走私中國畫眉》影響生態違動保法送辦」的新聞,報導不肖業者引進中國畫眉鳥,因放生或逃出而與本地畫眉鳥交配,成為強勢物種,進而影響台灣畫眉鳥生態。這讓我聯想到這一期《時報周刊》有一篇陳文茜所寫「在放生的旅途中」一文,以感性的書寫方式,歌頌著「放生」的功德與感動,好似已然治癒她那「公眾的困惑與獨自的悲傷」的病症,實在令人感到不寒而慄。

 

這樣一位社會名流尚且如此不解時下放生的真相,真令人擔心她所行文之處,不知會影響多少對放生一知半解的民眾,盲目跟隨放生團體做出不智的舉動,以致「放死」,而讓她的粉絲因無知與而造下集體殺業,那環保團體與動保團體多年來不斷倡議反對盲目放生的運動,豈不枉然。

 

台灣社會經常出現一件事情兩種極端的現象,例如山林裡有人隨處放生,街頭則常見被民眾棄養的流浪貓犬,這種普遍可見的既棄養,又放生的行為,都是對動物生命權的大大摧殘。但我們的政府卻經常做出更乖張的行動。

9月19日聯合報還有一則「餵流浪狗 當心受罰!」的新聞,報導台北市流浪狗成群結隊,北市府決定下手掃蕩進行圍捕,同時取締民眾餵食行為,被抓到可能依廢棄物清理法處罰1200元。北市府此作為不但大開動物福利之倒車,將其他物種當作垃圾班摧殘,也是對人權的一種侵犯,更是對尊重生命、愛護動物的普世價值的一種踐踏。

 

官方如此,民間團體亦不遑多讓,以佛教為主的宗教團體,多年來不停的、盲目的購買各種生命物種,不顧其原生棲地或被繁殖、飼養的環境,隨意至山海湖泊放生,來滿足一己「放生」的虛榮,或想藉此消業障了因果,全然不顧所放出去的小生命因無法適應環境而大量暴斃,或將外來種放入台灣的環境中,進而影響本土物種的生態系,擾亂了台灣原生物種的基因庫,甚至讓原生種瀕臨滅絕的命運,這些行為完全違逆宗教「護生」的原意,與生態保育多所扞格。

 

令人擔心的是,在一些好似貴族階級的名人吹噓簇擁之下,放生活動如「興風作浪」一般持續著,不知道還要造下多少無知與蠻橫的罪業,長此以往,台灣生態恐不保矣。

 

宗教的放生本來是隨緣而行的護生,如今在台灣卻演變成超大型的放生法會活動,甚至相關行業應運而生,例如專賣「放生鳥」的鳥店,在主辦單位不斷強調感應事蹟,以及虛構放生「消災延壽、做功德」的功能下,實與中古世紀基督教世界教士公然販售贖罪券的欺騙行為無異,都是宗教人物抓準凡夫俗子不圖反省的心態,妄想利用金錢來賣斷一己罪惡之貪婪心,而全然扭曲了教義裡頭勸人向善及懺悔之真義。如此兩者皆造惡業,以致宗教精神蕩然無存,實在可悲可憐又可嘆。

 

而我們的農政一級主管機關農委會卻屢屢表示,放生議題涉及文化傳統,因此即使此舉已經危及生態,仍然只願意宣導呼籲民眾不要任意放生,在政策上無所作為,真是怠職,與北市府取締民眾餵養流浪貓犬一樣,都是倒行逆施。

 

在此奉勸陳文茜之輩,切莫拿別的生命來治療妳的自哀自憐,更不要在媒體傳播一己偏差之思,請善用妳公眾人物的影響力,多做護生之事。要知道,放生之後的放死之業雖由你等行為人承擔,但是破壞生態環境之惡,卻是我們整個社會無法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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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njui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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