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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民絕非山林淪陷元兇~加強版

2012/07/01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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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前言一點嘮叨:
因為農委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於六日公告施行的「原住民族基於傳統文化及祭儀需要獵捕宰殺利用野生動物管理辦法」,動保、環保團體便以「變調的狩獵 淪陷的山林」為題,一起公佈「驚人的」台灣狩獵現況圖,我看了之後,真的瞠目結舌滿吐血!!!我一年大約有一兩個月的時間在山上流竄,怎麼就沒看到那些。於是左思右想整整想了一整天,考慮要不要寫一篇文章來反駁記者會上那些荒唐論調。

之所以考慮,是因為寫了會傷到辛苦經營的社運團體,不寫則對不起原住民,所以猶豫了一天一夜,後來我還是決定寫了,因為我覺得如果不寫,我~就~不~是~人~,過去做過一點點事情就顯得非常虛偽也虛無,加上有自由蘋果的兩位記者慫恿加鼓勵,讓我覺得有那麼一點~雖萬千人吾往矣的一點點豪情!其實也沒那麼壯闊啦,反正就是社運團體有錯就該批評,標準應該一樣,社會才會進步。不過文章登出來之後,竟然連累到另一位不相干的朋友,他被會裡的人指責說,為何跟我熟卻沒通報!

這是什麼他馬的退步思想,難道想運用勢力去阻止報社刊出我的文章嗎?難道你做社運就人上人不容批評嗎?難道友誼可以被出賣嗎?難道我不能表述我的觀點嗎?

他!馬!的!還有一項,讓我惡狠狠罵了一!個!晚!上,而且一口氣嘔心瀝血吐出二千字!就是啊,七日那天,我思量了一整天決定寫之後,就打電話給一個認識的動保團體的某某光棍表述我的想法,他竟然飆我:妳林瑞珠講的就百分百對嗎?原本自認還算心平氣和的我,火氣一下子飆到頭頂,好害怕喔!好怕腦中風。

我衝口而出,你是要跟我吵架嗎,那我也不跟你說了。掛上電話,努力爬文。

言歸正傳,現在要把那天寫的兩千字重新整理一下,因為給報社的後來刪成一千二百字,被好多人稱讚有料,只是已經承諾一些人,得把那二千字補充得更清楚一點。

希望,原住民,這回真的要把我當成麻吉。

本文:

六月六日動保、環保團體以「變調的狩獵,淪陷的山林」為題,公布驚人的台灣狩獵現況圖,質疑原住民乃野生動物殺手,本人實在無法苟同。

因為工作關係,經常拜訪全台各地原住民,所以對於台灣原住民及山林生態有粗淺的了解。根據所見,現在部落不像傳統那樣,每個男人都是獵人,一個部落要能出一兩個經驗豐富的老獵人,已屬難得,都會被族人當成寶,因為他們就是從原民傳統中養成的博物學家,聽到一聲鳥叫,看天上的雲,都知道森林裡即將發生什麼事。

現在的原住民男性多半無法傳承狩獵的技巧,加上飲食習慣改變,對山產的需求大量降低,打獵便無必要。我不只一次聽原住民朋友說,很擔心孩子們不敢吃醃生肉,卻喜歡沙西米;拒絕帶點腥羶味的野味,卻愛麥當勞炸雞,在這種情況下,遑論打獵?

影響所及,10餘年前山上普遍可見的山產餐廳,現在只能在南部一些溫泉風景區找得到,其他地區非常少見。動保團體卻質疑原住民將獵物販售到山產店牟利,實是對現況掌握的大不足;要求政府指派「狩獵觀察稽核員」,則無異把原住民當賊看。

上月,跟隨花蓮山林守護隊的巡山員上山,一路上台灣獼猴、松鼠蹦蹦跳跳。他們說,因為政府嚴懲偷獵行為,這幾年很明顯觀察到野生動物數量增加,其中最讓大家感到頭痛的是台灣獼猴以及水鹿,因為獼猴會吃掉農人種植的水果,水鹿則愛啃樹皮,巡山員在山上復育的林木大約二、三成的幼苗因此枯死。

這些並非特例,數月前筆者走訪三義鯉魚潭水庫,聽當地老農說,因為人口外移,現在到處可見以前少見的飛鼠,新竹峨嵋淺山有人看到野豬蹤跡,去台東訪友時,也聽當地友人說經常看到環頸雉及野兔出沒,牠們最愛剛下土的幼苗,有時候一個晚上就把一畝田吃光。

針對這些觀察,筆者詢問農委會野生動物保育科科長林國彰,他表示農委會長期委託相關學者進行區域性的山林野生動物調查,近年來草食動物確實有增加的現象,水鹿就是明顯的一例,具有指標性的黑熊亦然,與人類的活動範圍重疊的石虎、水獺則明顯減少。

由此看來,活動於原住民傳統領域中的野生動物保育有成,而與漢人生活領域相近的野生動物則瀕臨滅絕,所以,講到野生動物保育,我們是不是應該要先檢討漢人對野生動物棲地的破壞呢?

犧牲傳統成就保育

另外,林務局從98年至今(101)年4月間的統計資料,台灣只有五個縣市依「原住民傳統文化祭儀」所需,申請並核准了303件狩獵案。我看了這個數字,打從心裡感恩原住民對野生動物所作的保護,以及族人們為此所付出的代價。

怎麼說呢?

因為原住民是以部落為單位的社會,而非一般人認知的「族」,那是從日治時代開始,殖民政府為了便於統治及掠奪山林資源,先派人類學家進行台灣山林踏查而進行的分類。實則,原住民乃小國寡民的社會,每個部落有其傳統領域,彼此不得侵犯,所以不管是慶典、打獵,都是部落各自進行、不得越界侵犯,至今仍是如此。

以原民會的統計,目前部落共有328個,傳統上幾乎月月有節慶,但文化式微,許多祭典已然消失,因此以一個部落一年只有一次慶典為例,加上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公所舉辦的觀光化原住民節慶大拜拜,從98年至今以三年計算,應該要超過一千場,但是根據林務局的統計,只有303個申請案,顯然三分之一都不到。

由此看來,原住民的打獵確實已經「變調」,但絕對不是動保團體所講的那個調,而是,原住民犧牲了自己傳統文化的傳承以及打獵的權益,成就了野生動物的保育。台灣全民,尤其是動保人士,應該大大感謝感恩加感激。

不過,動保團體對原住民的社會結構以及文化傳承毫無所悉,不知以部落來分類做計算,卻以族別來統計原住民傳統祭典的數量,說什麼"平均每2.8天原民便可申請一次狩獵",其實是對原住民文化的無知。

再者,質疑原住民"以合法掩護非法,假藉祭典開放狩獵期間,未經申請私自進入山林狩獵",不過拿幾個案例,就這樣全面指控原住民,是不是太不厚道了。更何況,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彙整2006至2012年4月的相關新聞,發現違法狩獵而遭查獲的案例至少131件,其中明確指出為原住民身分者共36件,占全部件數27.5%;其他95件則未特別註明違法者身份。由這個資料看來,原住民盜獵不是少數嗎?搞動保不去追究那七成多,猛打少數原本就是以狩獵傳承文化的原住民,難道不覺得這樣的打法太不厚道嗎?

又說,"將獵物販售牟利",並表示地下市場結構已形成,這樣的指控更需要有明確的證據。不然只是「愈加之罪何患無辭。

根據我多年在山上所見,目前除了南部某些溫泉風景區還找得到山產野味餐廳,其他地區已經不容易看到,而且多是漢人開的,跟十年前已大不相同。更何況也不能因為這樣就認定那些山產店的獵物就是原住民偷獵來的,漢人在山上亂搞的多不勝數。總之,現在情況已經不是那樣,搞運動也要update一下資訊好不好!!!!!

漢人駛著越野車,拿著紅外線獵槍在山上打獵娛樂,在河裡用氰化鉀毒魚牟利不怕吃死人,或工業廢水毒死河裡所有生物,一片死光光,這,才是應該好好去追究的現況吧!!!
參考新聞: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2/new/may/25/today-t2.htm

再者,過去有史可考的數千年,台灣原住民從來不曾造成野生動物存續的危機,有愈來愈多的學者指出,野生動物的消失與棲地的破壞與消失有關,而這一切,都指向殖民者的無限制開發,尤其是國民政府遷台之後,逐步開放漢人對山林的「侵門踏戶」,才是野生動物消失的主因,也是迫使原住民流離失所的罪惡淵藪。

誰是野生動物的劊子手,其實非常明顯,強勢的殖民者實在不應該再把殖民者的罪惡,加諸在原住民族的身上,甚至要求地方主管機關必須指派「狩獵觀察稽核員」
以監測原住民的狩獵活動,這無異是把自己立在道德正確的一方,將山林的主人當賊來對待,並以林務局的統計資料,質疑原住民狩獵現況,講難聽點,這不是做賊
的喊抓賊嗎?於我而言,實在不仁,也太沉重。

傳統原住民打野生動物,要吃多少打多少,不浪費快樂的食物,至少生前自由自在沒有受虐。現在的人搞集約式農場飼養,打針吃藥催熟擁擠,尤其以乳牛蛋雞受虐的情況最為嚴重,兩者相較,原住民實在太厚道。

最近有立委提案,要刪除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規定原住民必須在山坡地耕作或擁有土地權滿5年,始可買賣的規定,這便是大開非原住民濫墾原民地的大門,讓漢人可以加速透過所有權質押借貸的方式,取得原住民保留地,這才是野生動物消失、原住民流離失所的原因。所以,動保團體要保護野生動物,應該先抗議這一條。

出席的兩位立委還有環保律師,都是人人敬重的人士,下回替人站台,請先搞清楚狀況,不要馬前失蹄了。

最後,預告下一篇:禁獵,原住民傳統共有共享制的殺手。

蘋果頭條要聞
原民絕非山林淪陷元兇(林瑞珠)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0615/34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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