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為廢除死刑而戰(上) FIGHT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I)

2008/01/19 22:52
12,934次瀏覽 ・ 7次分享 ・ 20則留言
PeoPo推 1
檢舉

感謝歐洲經貿辦事處提供影片與中文翻譯(翻譯:錢佳緯)
本文為怕死特派員依據影片中文字幕及歐洲經貿辦事處網站(http://www.deltwn.ec.europa.eu)上之相關文字修改而成。

歐盟是目前世界廢除死刑運動的先鋒,也是全球唯一一個沒有死刑的地區。歐盟達成廢除死刑的目標後也盡力的協助世界上其他尚未廢除死刑的國家達成廢除死刑目標,其中一個重要的計畫為「歐洲民主與人權倡議」。實際上,歐盟民主與人權倡議獲得歐洲極大支持與政治承諾,希望在全球拓展人權與民主價值,主要關注國際正義、原住民人權、反對虐囚、推動廢除死刑等。為達成上述目標,這項倡議每年提供1.3億歐元,支持民間組織與聯合國下屬單位等國際組織的各項計畫,倡議管理單位為歐洲委員會。這項倡議十分鼓勵歐洲及各地非政府組織合作,期望協助這些團體教育大眾、影響社會輿論、研究各國死刑制度現況與標準、確保死刑犯獲得適當法律扶助、訓練律師等,因為歐盟深信,唯有從基層由下而上,才能在各國達成廢除死刑等重大目標。
這部「為廢除死刑而戰FIGHT AGAINST THE DEATH PENALTY」影片為歐盟所拍攝,說明及宣導全球目前的廢除死刑狀況。

歐盟的立場
人性尊嚴是歐洲社會重視的基本價值之一,因此,歐盟全體成員國與歐洲委員會都堅決反對使用死刑,深信唯有廢除死刑,才能提升人性尊嚴,為人權帶來正面發展。
任何國家若申請加入歐盟,廢除死刑都是必要條件,歐洲人權宣言第六條便明定,所有國家在平時都必須完全禁止使用死刑,除此之外,歐盟所有成員國也簽署宣言,同意歐洲人權宣言第十三條所述,縱然在戰時也堅決不恢復死刑。
2000年12月,歐盟理事會於尼斯舉行高峰會,並簽署歐洲基本權利憲章,重申廢除死刑的決心,其中強調人人皆有生存權利,以及堅信廢除死刑的價值,也言明若任何人可能面臨死刑的危險,便不得將其驅逐出境或遣返回國。
歐洲議會作成一項決議,呼籲將全球廢除死刑列入歐盟基本目標,歐盟支持全球各項推動廢除死刑的活動,包括鼓勵社會思辨空間,以及向續行死刑的國家施加政治壓力,要求終止死刑。雖然一般認為不該干涉他國內政,但倘若他國內政明顯違背歐盟的基本原則,歐盟將毫不猶豫地插手,希望終有一天,全世界能完全廢除死刑。

世界廢除死刑日「生命城市」
羅馬聖艾智德團體每年在10月10日世界廢除死刑日都會主辦「生命城市-反對死刑」運動。
「生命城市」運動受到歐洲委員會支持,合作單位還包括國際特赦組織及世界反死刑聯盟其他成員。參與的城市必須宣示反對死刑的立場,並於世界廢除死刑日當天點亮該城市的一座地標建築物,如:羅馬的競技場、博物館、大樓、議會等。

死刑的現況
2006年全球至少有3,861人遭判處死刑,1,591人已經處決。
今日全球還有三分之一的國家仍維持死刑制度,其中91%的處決案例集中於六個國家:中國、伊朗、伊拉克、巴基斯坦、蘇丹與美國。

菲律賓--廢除、恢復又再度廢除死刑
菲律賓曾在1987年廢除死刑,但在1993年又決定恢復死刑。2001至2006年,歐洲委員會支持「免費法律協助團體」所發起的「反死刑運動」,讓無力聘請律師之被告與死刑犯獲得各項法律服務,包括諮詢、辯護、檢舉與支持廢除死刑。許多公民團體也盡力游說廢止死刑法,「修復式正義運動」串連全國人權團體與教會,成功提高人民對廢止死刑的認知與意識。此外,歐洲民主與人權倡儀計畫亦資助菲律賓大學的技術性計畫,建立DNA法醫制度,因為某些案例中,DNA精確的檢驗結果能夠洗刷死刑犯的冤屈,也強調所有涉及死刑案件都必須經過DNA檢驗,以突顯處決無辜民眾的可怕,目前已有一名死刑犯因DNA檢驗結果而翻案獲釋。
在2006年6月24日菲律賓國會上下兩院激烈論辯,正式通過廢除死刑,菲律賓再度成為沒有死刑的國家。雖然還有其他因素影響,但證明歐盟在此議題確實發揮影響力。

【怕死特派員~葉大君、謝小郡、吳阿珮2008.1.19】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J (未驗證) ・ 2008/01/20 12:46
拗思武林貳妻舞 (未驗證) ・ 2008/01/21 22:08
反廢除死刑戰士 (未驗證) ・ 2008/07/17 16:57
小朋友 (未驗證) ・ 2009/08/17 13:38
大朋友 (未驗證) ・ 2009/09/23 16:42
shouri (未驗證) ・ 2009/10/09 12:43
他們只是為自己的未來鋪路 (未驗證) ・ 2010/02/03 00:51
正義使者 (未驗證) ・ 2010/03/11 15:22
身寸 米青 (未驗證) ・ 2010/03/11 15:52
天理(情、理、法) (未驗證) ・ 2010/03/11 20:30
明 (未驗證) ・ 2010/04/09 16:22
天理(情、理、法) (未驗證) ・ 2010/05/24 10:47
天理(情、理、法) (未驗證) ・ 2010/05/24 10:54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J (未驗證) ・ 2008/01/20 12:46
拗思武林貳妻舞 (未驗證) ・ 2008/01/21 22:08
反廢除死刑戰士 (未驗證) ・ 2008/07/17 16:57
小朋友 (未驗證) ・ 2009/08/17 13:38
大朋友 (未驗證) ・ 2009/09/23 16:42
shouri (未驗證) ・ 2009/10/09 12:43
他們只是為自己的未來鋪路 (未驗證) ・ 2010/02/03 00:51
正義使者 (未驗證) ・ 2010/03/11 15:22
身寸 米青 (未驗證) ・ 2010/03/11 15:52
天理(情、理、法) (未驗證) ・ 2010/03/11 20:30
明 (未驗證) ・ 2010/04/09 16:22
天理(情、理、法) (未驗證) ・ 2010/05/24 10:47
天理(情、理、法) (未驗證) ・ 2010/05/24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