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代役:我不爽,請不要再叫我爽兵
台灣的替代役制度自民國八十九年實施至今,已經近十三個年頭,爽兵這個頭銜從來沒有離開過替代役男的身上,因為役男不需要每天像軍人一樣出操,每天如同上班族般定時上下班,在服勤單位中的工作就是協助各項事務,看在一般大眾的眼裡就是個輕鬆的服役制度,但若深入瞭解之後,才會發現一切不盡然如此。
一般人都認為替代役之所以為替代役,一定是因為家庭之中有些問題(家庭因素),或者是身體有些隱疾(替代役體位),而且大多數人都以為替代役每天都可以回到溫暖的家,只是像上班族一樣,殊不知在台灣的某些縣市之中,還是有許多替代役必須住在營區裡,還有擁有許多如軍事單位的規定。除此之外,還要被民眾們說是爽兵,且接受對他們鄙視與不屑的眼光。
在此以台灣某看不到海的縣市政府替代役為例,他們住在原始的軍事營區之中,裡面設備似乎應有盡有,但與其他替代役相比,除了平時上班時間要在縣府之中協助跑公文、搬東西與文書工作外,回到宿舍並不是一個能夠充分休息的地方,而是只能躺在自己的床上發呆放空,原以為可以規劃自己的時間外出進修,在退役之前能夠有所成長,卻因為管理單位為了便利,將外出時間壓縮的結果,讓進修成效有所影響,想爭取多一點的緩衝時間,卻被用"因為你在當兵"這句話給打回槍,讓人對役政單位大失所望。
不可否認地,替代役確實比一般常備役的阿兵哥還自由,不過替代役與常備役的目的本來就不相同,一個是以軍事為主,一個則是以服務為主,把這兩者混為一談本來就有些問題,常備役只需要做好軍事訓練,而替代役則是要做公家單位的雜事之外,還要面對動不動就以輔導教育作為威脅的承辦人,這些事情是一般人所不知道的。
你還在說替代役是爽兵嗎?
別了吧!!!
請用鼓勵代替鄙視與不屑吧!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