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竹簍先生傳, 賺!!

2007/05/14 17:30
3,029次瀏覽 ・ 2次分享 ・ 1則留言
PeoPo推 2
檢舉
無冕王,擁有第四權,說的就是記者這工作。人民保母,打擊犯罪的先鋒,講得就是警察這職業。當記者和警察出勤,理論上應該是犯罪無法躲,壞事必踢破。不過...人生很多事可不是按照劇本演出的。
       
市郊有一湖,乾涸但規劃出一個小小的觀景池,也算是另一種特色。觀景池旁貼著一個告示牌。就像台灣所有放置告示的地方一樣:
 "禁止游泳",絕對有一堆人下去游泳。
 "禁止車輛進入",往往看得到汽車機車還有腳踏車行駛
 "禁止抽菸",還是會碰到有人大喇喇的吞雲吐霧。
      
所以擺上"禁止垂釣""禁止補捉"這種告示牌,基本上是"參考"用。
有一天,記者和警察經過,遇見竹簍先生.....
               
                竹簍先生"賺"
             
先生不知何許人也,亦不詳其姓氏。
池邊放竹簍,因以為號焉。聒噪多言,貪圖暴利。
不讀書,鑽求發財,池有吳郭,欣然捕捉。
性懶惰,而吳郭新鮮易得。
遊客知其如此,或低語罵之,或白眼而視之。   
打撈吳郭,期在必賣。
既賣而獲,曾不吝遺留。
環睹皆然,不畏風日
短褲汗衫,竹簍屢滿,暮如也
嘗帶領一徒,跟隨吆喝,既快且多,以此自終。
記者憤慨,無相機拍攝,警察推託,非管轄場所。
胸氣鬱結,心上一火,欲衝去警示,明示己志。
忽見老婦, 手持念珠,阿彌陀佛,經不離口。
揮手示意,直指竹簍,先生竊喜,皆買需百多。
老婦付款,收下竹簍,攜至池邊,三唸阿彌陀佛。
徒兒落荒而逃,先生面露菜色,
眾人擊掌,湖畔上了一課。 
            
      代誌是這樣發生的,某天我跟某位便衣經過一處公園,園區有一小池塘,圍了許多人原來有兩名男子正用網子撈池子裡的魚,這小觀景池旁佇立著告示"禁止捕捉!!"但兩名男子依然故我,年紀大的那位撈魚男大聲吆喝---"來來來...新鮮的兩隻五十,五隻ㄧ百"
    
      一堆家庭主婦靠近去挑,付了帳,帶走活蹦亂跳的魚.
      周圍的群眾竊竊私語"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下,怎麼可以這樣?但大家卻沒有付出行動,記者跟便衣說,"這太誇張了,要去制止他",便衣說,這不是他們的轄區,叫我不要多管閒事,我手邊沒有像機,空有一股自認的是非正義,就像是毫無寸鐵的小兵,感到很洩氣.

         轉頭看見兩名老婦人走來,更是,心裡想:...手拿念珠的姥姥,挖哩勒...妳們該不會也要買魚吧?!
        
         推測無誤,兩位老婦人走進叫賣魚男子身邊,說" 先生我也要買魚". 
         現場所有的人,大概都跟我一樣,...無法言語.
         年紀大ㄧ點的男子,露出滿臉笑意說,"來來來....妳要買多少?很新鮮喔, 剛捕上來的"
(虧他說的出來,賺這種無本生意,這可是納稅義務人的錢維護的公園呢)
       老婦人說:你有多少我就買多少.
       年紀較大的那男子,歡喜的打包手邊的鮮魚
,"這些,通通算你兩百塊就好!!"
      老婦人拿出錢, 接下了兩袋魚.
  
      圍觀的人大家互望,非常的失望,原來....精神和物質的對抗,超然與世俗的角力,這一刻勝負已定.
      我悻悻然的不想看下去,整個人像被撕碎般無力.
     
     意興闌珊正準備要離去,突然後面傳出"撲通,撲通""的聲音~~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fd (未驗證) ・ 2008/04/11 22:07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fd (未驗證) ・ 2008/04/11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