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直接民權」改善臺灣現行代議制度的缺陷
太陽花學運凸顯出現行代議制度的缺陷。由於立法委員受黨紀束縛,導致政治陷入政黨間的集體惡鬥,公共政策無法從全民最有利的觀點來深入討論。立法委員所代表的是「黨意」,而非選民的意見。在議場上,多數黨急於表決通過,少數黨必須用各種激烈手段杯葛,才能表達反對意見。結果,立法院公開的議場上見不到正反雙方辯論的應有過程,反而是在小門後面的密室內所進行的「政黨協商」,變成維持立法院運作的常態。民主政治變成「政黨分贓政治」。
實施「直接民權」是改進上述缺陷的方法之一。現在,歐美國家頻頻舉辦公民投票,直接徵求民意。即使外國人看起來不太民主的俄國,也要在克里米亞辦一場公民投票,來為它的侵略行動搽脂抹粉。其次,歐美國家制訂法規前,一般都會先把草案公告,訂定3至6個月的期間,接受民眾的公評。政府對不採納的民眾公評意見,要公開說明其理由。如果修改幅度比較大,還要進行第二次的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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