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屋基地公墓三角習題無解!?
泰武鄉泰武村遷村進入永久屋之後,沒有規劃墓地至今已將近五年,一直沒有妥善處理。其實公墓問題並不只是逝者無法安息,更與排灣族獨特的族群文化息息相關,原民會不應置身事外。放任地方處理,就是延宕解決問題的時間!將問題留給部落和鄉公所面對,就是嚴重的失職。八八之後遷村至永久屋,倉促規劃的過程中,關於一個完整村落應有的規模,在腹地、時程皆有限的狀況下被犧牲。規劃思維的疏失,讓部落持續承受惡果,而這個問題是致命的議題。
訪1.泰武村長 丁國平
訪2.泰五社區理事長 顏和
公墓問題屬於殯葬管理條例,應由鄉鎮公所提出興辦事業計畫。然而根據條例規範,公墓應與週邊聚落、公共空間保持一定距離,泰武鄉選出的縣議員潘政治表示,曾經向縣府提出公墓興辦事業計畫,縣政府也曾陪同村民前往,鄉轄佳平村公共造產地會勘,未來應該會朝這個方向辦理解決,但是還需要等待多久時間,目前仍是未知數。
訪3.縣議員 潘政治
訪4. 泰武鄉前代表副主席 莊道吉
重建會說是縣政府要負責、縣政府又認為是鄉公所的事。按照殯葬管理條例,的確是鄉鎮公所要處理,這是很棘手的三角習題!一個完整家應是從出生到死亡生活空間的總和。部落沒有公墓,是政府對於部落生活型態不了解之下,產生的規劃疏失。令部落感到政府態度不明,有推諉之嫌。為原住民族群文化而設置的原民會,不該冷眼坐視旁觀,應主動出面積極協助。就算重建會已解編,原民會也應該要負責到底,因為這已經關乎到文化存續與信仰的問題.
訪5.社區理事 魏榮貴
訪6. 義務使徒 魏小姐
由於殯葬設施為鄰避性設施,以素地進行興建,對永久屋周遭環境必有衝擊,有關屏東部分遷村型部落公墓需求,由內政部以重建特別預算3,200萬元,補助興建來義鄉第九公墓,以解決鄰近原鄉住民終老事宜.
訪7.來義鄉民代表 莊景星
原住民族目前分成16個族群,其生命祭儀傳統殯葬習俗均有所不同,且隨著時代亦產生變遷。目前各永久屋基地族人,凋零後之殯葬事宜,多由各家屬依自我族群,或家族慣俗處理,目前可依村民喪家意願,選擇回到原鄉或就近來義鄉第九公墓,瑪家鄉公所也在三和村購置土地,提送公墓興辦計畫,日後均可納為安葬墓地選項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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