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髒亂問題多 新店市容難解決

文字-A A +A

拆除49萬多件違規小廣告 路邊棄置家庭垃圾嚴重

 

 廣告單隨處張貼、垃圾亂丟,新店市市容環境問題存在已久。新店市清潔隊為配合民眾作息,調整收垃圾時間,仍無法改善。更有廣告業者為防廣告傳單被撕,張貼至二樓高處,造成清潔人員困擾。
 根據新店市清潔隊所作的統計資料顯示,在去年元月至十一月間,總共拆除了四十九萬四千○四十三件違規張貼的小廣告,數目驚人。新店市清潔隊副隊長歐樹表示,這是新店市長久以來最難以解決的環境問題。
 民眾劉牧昀指出,違規小廣告遍布在新店市各鄰里間,不管在電線杆、住宅牆面或是公寓大門口皆可看見小廣告,除了影響市容外,有些建築牆面甚至因廣告紙重複的撕、貼動作而變得面目全非。
 歐樹表示,小廣告內容多以房屋仲介為主,違規廣告業者多聘用臨時工讀生,在清潔隊「休息」的時間張貼。歐樹說明,新店市清潔隊每日進行環境整理,工作項目除了清理街道外,也會撕除貼在電線杆上違規的小廣告,一日兩次,第一次為上午五時卅分至九時卅分,第二次為下午一時卅分至四時卅分。而中間的「空檔」,正是廣告業者伺機而動的時候。他說:「往往早上才剛清乾淨的電線桿,到了下午時又發現被貼上四、五張。」
 歐樹表示,小廣告氾濫的情況讓清潔隊「撕不勝撕」,甚至有廣告業者為了防止自己的廣告被清掉,將廣告紙貼到更高處,增加清潔隊員清理的困難。
 歐樹說,針對違規張貼的小廣告,稽查人員除了執行拆除、稽查、向台北縣環境保護局告發違規業者外,也會依照廣告單上的電話,請電信公司調查當初申請該電話用戶的身分,除了執行停話處分,也藉此抓出該違規廣告業者。
 目前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廿七條第十款及第五十條第三款,將處新台幣一千兩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歐樹表示,隨意棄置家中垃圾以及飼主放縱自家寵物任意大小便,也是新店市清潔隊經常會接到的民眾檢舉問題。
 歐樹說,清潔隊每日共有兩個時段收垃圾,一個是下午一時卅分,另一個則為下午六時卅分至九時巡邏才會結束。而民眾若於以上時間無法配合,每日上午七時至九時,在大豐國小校門前,也會停靠一輛垃圾車供民眾丟棄自家垃圾。他認為,收取垃圾的時段不算少,時間上也盡量配合民眾作息,但仍有部分民眾仍是以「自己的方便」為主,任意於巷口、路邊丟棄自家垃圾,讓清潔隊很頭疼。
 歐樹肯定垃圾資源回收的重要性,他表示,從今年三月二日起,新店市清潔隊將把原本每個星期只有二至三次的資源回收車回收時間調整成每日至少有一次,以便市民進行垃圾分類。
 歐樹表示,新店市公所稽查人員總計廿幾位,人力不算充足,環境整頓仍需倚靠民眾的公德心。為了鼓勵市民主動關心環境,新店市公所推動了各項的活動。針對違規小廣告問題,新店市公所就於去年發動「隨手拆除違規小廣告」運動,只要民眾拆除十公斤的違規小廣告即可兌換百元禮券,以資獎勵。
 去年活動於十一月底告一段落,歐樹表示,新店市民參與度很高,今明年將繼續推動,藉此讓更多人重視到環境的問題。

新店市違規廣告單遍布建築牆面。

FB留言板

PeoPo 討論區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環保志工

現在有新的防貼漆和防貼紙等貼不上的產品,可以防止電線桿或牆壁上被貼違法張貼的小廣告,希望可以改變如此亂象!

0

加入時間: 2007.05.11

小世界周報

加入時間: 2007.05.11
886則報導
1則影音
2則OnTV

作者其他報導

蕭德揚陶冶性情 雕石亦雕心

2013-05-08
瀏覽:
3,575
推:
1
回應:
0

六嬸婆豆腐 溫暖深坑人的胃

2013-05-08
瀏覽:
4,187
推:
0
回應:
0

地震警報求生器 獲發明金牌

2013-05-08
瀏覽:
3,361
推:
0
回應:
0

文山藝廊 將藝術帶進校園

2013-05-08
瀏覽:
3,368
推:
0
回應:
0

興豐里排舞 跳出自信美

2013-05-08
瀏覽:
3,640
推:
0
回應:
0

蘇貞昌世新開講 籲廢除核四

2013-05-08
瀏覽:
2,409
推:
0
回應:
0

亂伐木 台電遭罰18萬

2013-05-08
瀏覽:
2,977
推:
0
回應:
0

曙光小站 關懷送溫情

2013-05-08
瀏覽:
2,360
推:
0
回應:
0

心驚驚 景美地下道沒人走

2013-05-08
瀏覽:
2,915
推:
2
回應:
0
1:50

環境髒亂問題多 新店市容難解決

搜尋表單

目前累積了192,889篇報導,共13,192位公民記者

目前累積了192,889篇報導

13,192位公民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