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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 勞保局兩手策略 學校恐嚇師生

2015/06/09 14: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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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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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教工會 勞保局兩手策略 學校恐嚇師生

記者詹招琳/臺北市報導】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等10多人,9日上午10時假勞動部,位於台北市大同區延平北路283號,召開勞保局兩手策略?學校玩文字遊戲?「當月薪水當月發」雙月檢舉行動記者會,提出兩點訴求:一、針對校方延遲給薪、未納勞保與勞退等侵害兼任助理勞權的違法行徑,立即開罰!二、鑒於全台各大專院校校方惡意忽視兼任助理勞工身分、普遍違反勞動法令,勞動部作為勞動主管機關,應積極介入、進行擴大的勞動檢查;敦促全台大專院校立即為學生助理納保、針對校方違法行徑,立即開罰,以確保兼任勞動者之權益。勞動部專門委員黃維琛出面,承諾會盡快研議,至於之前陸續收到的檢舉案和今天高教工會再遞送的6件新檢舉案,6月底前一定會說明查證狀況

高教工會表示,「當月薪水當月發,勞保勞退不能少!」高教工會自二月始推動的例行檢舉行動,今日(6/9)為學期結束前夕最後一波檢舉,工會再次協同臺師大、世新、交大、中正、中興等校的檢舉人,到勞動部前抗議,追討調查進度、擴大檢舉。

在檢舉的過程中,學生助理卻必須冒著具名檢舉的風險,面對來自勞動主管機關的行政干擾、學校威脅等不合理狀況。今日,高教工會羅列來自勞動機關以及學校祭出的五大「奧步」,嚴正譴責勞動主管機關怠惰處置、學校推諉卸責等惡劣行徑!

第一步:兩手策略、鄙視勞工

414日呂同學檢舉中正大學未幫她投勞保、提撥勞退、延遲給薪,然而勞保局竟大玩兩手策略:勞保局先聯繫呂同學,要求她將具名檢舉改為匿名,之後又向檢舉人表示,若要匿名處理將無法進行調查(附件一);然而,承辦人員竟同時向學校調閱呂同學的資料,並要求呂同學的老師(陳尚志老師)回覆勞保局函——過程中,檢舉人的姓名早已被曝光了。這個行徑,絲毫未能保障出面檢舉的勞工,甚至以欺騙、矇混的方式對待,只為了使勞工撤銷檢舉。這豈是勞動主管機關應有的行為?

更有甚者,高教工會理事、中正大學助理教授陳尚志表示,為了避免勞保局怠惰處置,他還特別去電勞保局詢問呂同學案的處理進度,然而承辦人員竟回覆:「他們都是小屁孩啦,都在亂搞!」陳尚志批評,承辦員在聽到詢問者是老師之後,竟能輕易以這般鄙夷態度指向學生檢舉人。試問,政府的勞動主管機關,難道能用這種態度對待申訴的勞工?高教工會認為,勞保局根本就是怠慢行事、對學校放水!勞保局及承辦人員應就此案出面說明!

第二步:行政程序干擾:政府與校方共同對檢舉人施壓

繼「吃案」的離譜行徑之後,新竹市勞工處針對4月份提出的交大檢舉案,竟然祭出「行政干擾」:除了發文約談檢舉人之外,甚至要求「計畫主持人」老師「赴勞工局說明」。地方勞動主管機關若要查明是否有延遲給薪情況,只需向校方調閱薪資給發相關資料即可。勞工局要求個人到案說明,此舉意在繁複行政程序,一旦校方將行政程序轉嫁給檢舉人工作單位的行政人員與主管(計畫主持人老師),就可達到施壓效果,令檢舉人備感壓力。而檢舉至今,新竹地方勞工處至今尚未針對延遲給薪案給出調查結果,行政效率之差。

第三步:轉嫁責任、恐嚇老師、分化師生

臺師大已被台北市勞檢處判定「延遲給薪、未替兼任助理納保」違反勞基法與相關法令,臺師大收到罰單後,明明被判定違法者是台師大校方,但校方竟將罰單轉交給檢舉學生之計畫主持人(老師),製造師生內部矛盾、對檢舉學生施壓。即便經過4月的抗議、師大分部的校內行動,台師大校方仍表示「罰鍰不應由學校公務預算支出」,受罰雇主推卸繳交罰鍰之責,根本是公然違法。此外,5月初勞保局已判定交通大學未為兼任助理投保勞保違法,交大卻放話:「校方不會繳交罰鍰,若被罰就是計畫主持人自行承擔!」校方竟能如此輕易散發這類違法的恐嚇言論,勞動部應立刻強制執行罰責,若校方持續違法,則應持續開罰!

高教工會痛批,學校違法在先,罔顧學生勞動權益,後更將雇主責任推諉到計畫主持人老師身上,企圖分化師生團結!工會強調,師生必須團結起來,一起抵制惡質校方,勿落入師生矛盾!工會認為,各大專院校校方對於勞動法令普遍無知,才能以此傲慢態度對待勞方與勞動主管機關,工會呼籲中央以至地方勞動主管機關除了應擴大勞動檢查、嚴格執行罰則之外,更應該積極辦理勞動教育,至各大專院校宣導相關勞動法令與雇主法定責任相關常識,以免校方持續違法。

第四步:偷渡違法條文

日前,台師大校方修改了《研究生獎助學金實施辦法》,將現行條文中的目的:「本校為獎勵研究生從事研究、提昇研究風氣暨學術水準,並『協助系(所)教學、研究與行政相關工作』」修改為「參與系(所)教學、研究與行政之學習」。修改後的版本,刻意選在無學生代表參與的行政會議上,強行通過該辦法(附件二)。高教工會師大分部副召集人張媛婷批評,校方以為將其修改為「學習」,即可規避雇傭勞動的事實,根本是在玩弄文字遊戲、偷渡違反勞動法令的校內辦法!

在目前檢舉的案例中,包括教學助理、工讀生、獎助學金助理、研究助理等兼任助理,無論職稱為何,都是勞工,皆與校方存有僱傭關係,應全面適用《勞基法》與相關勞動法令,以得應有的勞動保障。高教工會再三呼籲,勞動部應當在確認僱傭關係的基礎上,針對全台大專院校進行擴大勞動檢查,立刻針對違法事實開罰,以保障兼任助理的勞動權益。

勞動部專門委員黃維琛出面表示,對全面勞檢,由於多達160校,而各種聘任樣態太多,且以未納勞保為例,也沒有名單可查,承諾會盡快研議;高教工會陸續遞交的檢舉案,有的查證不易或各縣市流程不一,至於之前陸續收到的檢舉案和今天高教工會再遞送的6件新檢舉案,6月底前一定會說明查證狀況。/1040609/

延伸閱讀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等 勞保局兩手策略?學校玩文字遊戲?「當月薪水當月發」雙月檢舉行動記者會實錄20150609http://youtu.be/FdvLJ4IKpHk (YouTube公益新聞頻道.完整影音報導)

上圖:高教工會 勞保局兩手策略 學校恐嚇師生記者會場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40609/

下圖:勞動部專門委員黃維琛出面,承諾會盡快研議記者詹招琳/臺北市攝影/104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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