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狗飼料黃麴毒素中毒案看政府的做為
台灣在2009年農曆春節前後,陸續發生狗飼料黃麴毒素中毒案,有多少狗因之死亡 ? 廠商都不敢公佈確實的死亡數字; 私下依循前「寶路」事件的處理辦法,個別和畜主密密協商談賠償事宜,達成協定後,要畜主簽下不准公開的切結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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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病死或是人為致死 ?
在此一事件中,筆者為了要知道台灣政府的做為,打電話問了有關單位(農委會)負責人黃技正。他表示說 : 以現行法律,狗飼料的黃麴毒素超過檢驗標準,政府只能要求業者回收、下架、焚毀、禁止販賣「該批產品」。至於不管造成多少狗死亡、多少經濟損失 ? 政府都無法對業者提出刑事或任何行政處分。
政府對「食品」業者之管理,如此鬆散,不知消費者的保障何在 ? 不想惹事、大事化小、寧願損己權利之國民心態,加上對法律的不信任感,姑息了許多台灣不肖業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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