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村文化保存條例 公聽會
緣由:報導「眷村文化保存條例 公聽會」
時間:105年12月27日(二)
地點:台北 立法院
音樂: 創用CC BY 桃園大溪橋頭 黃老師
古典吉他獨奏版 0987-182214
參考資料:
1.文化資產保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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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 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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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書面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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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白:
民國八十五年 通過的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
於一百零五年底
大致已處分了 幾乎全國所有的眷村
但因為土地權屬與
文化專業等相關問題
導致眷村文化 快速流失 而凋零
因此 劉世芳等三位立法委員
12月27日 於立法院 舉辦了
眷村文化保存條例 立法公聽會
期望 於下一會期中
訂定專法 來 保存眷村文化
受邀與會者有 國防部 文化部 營建署
國有財產署 高雄市政府 及
民間眷村代表等單位
國防部期望 為延續歷史的 共同記憶
能積極 整合有限資源
促使眷村文化 保存工作永續發展
行政院 為了整合 協調文化資源及
推動 跨部會文化政策
特設 行政院 文化會報 賡續推動
已經在 11月2日召開 第一次會議
目前本部 納編文化保存與
社區營造 專案小組
來共同推動 再造 歷史建檔政策
在12月8日 也召開了 專案小組的會前會
在近期 將會 召開正式的會議
文化部指出 地方政府 執行力不足及
土地取得困難等問題
並也成立了 全國眷村文化保存輔導團
國防部的眷村保存 是受文化資產法的限制
因為那時候 文資法規定
那今年 文資法 修訂過了
我們可以補助 公營事業 來作修護
所以 我們今年大量的投注
在這樣一個 修復再利用計畫
那至於現在硬體初步
核了 只有九個 直轄市跟 縣市政府
那我們後續 還會繼續
請其他 縣市政府 再提出來
目前 只核了 十五個案而已
而來自全國 北中南部的 眷村代表
也一致贊成 訂立 專法的必要性
部份代表 還提出
在地化 年輕化 自主化的三原則
在地化 能加強與 地方社區的連結
擴大文化 參與層面
年輕化 能加入 文化創新的元素
也能 讓年輕人傳承文化
自主化 則能引入外部資源
增加財務獨立 減少國家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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