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自治似乎被濫用了
大學自治原本是要保障學術自由,現在卻被濫用成為,專任教授可以任意在外面兼差賺外快的擋箭牌。
公務機關某一層級以上的高階公務人員,上下班可以不必打卡簽到、簽退。然而,這是一種「榮譽管理」,既表示對高階人員的尊重,也認為他們有榮譽感,有自治能力。而不是說這些人可以任意遲到、早退,上班時間可以蹺班辦私事。更不能在外面兼差。出國還是要向直接主管請假。
教授當然可以擔任獨董,但想擔任獨董的教授,就不應該佔專任教授的編制名額。專任教授有固定月薪、有年終獎金、有退休福利。目的就是要保障他們生活無虞,能夠專心從事教學和研究工作。專任教授既然領了固定薪水,就應該忠於工作,不能再享有打工族的自由自在。
我在唸大學的時候,有些學官兩棲的教授,上下課常常不準時。有時候似乎沒有時間「備課」,上課「東拉西扯」。當然,這些人有豐富的閱歷,但不適合教需要花很多時間備課的必修課。必修課還是應該由專任教授擔任才適當。
很多人似乎把獨董想成一年只要去開幾次會,就可以領百萬計的酬勞。法院似乎也持同樣的看法,所以樂陞案的獨董,好像都不必負擔什麼責任。
最令人驚異的是,有不少誓言替人民看緊荷包的立法委員,不但沒有要求教育部查究兼差專任教授的責任,反而在幫這些人護航,嘴巴還唸著「人無照天理」。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