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照的「紅線」在哪裡?
近日傳出國發會副主委在捷運站偷拍風波,導致辭官下臺事件,讓我想起一些陳年往事。其實,不同的社會有不同的傳統和禁忌。有一次在波蘭華沙火車站,感覺建築很有歷史,我太太就拿起攝影機在大廳拍攝。沒想到立刻遭到警察制止,他們竟然不准民眾在火車站大廳內拍照;或許是基於反恐的理由。
在歐陸,似乎很多國家禁止民眾對著執法人員拍照。從瑞士搭火車可以翻越阿爾卑斯山脈到義大利或法國東南部。沿途景色異常壯麗。記得進入法國邊境時,似乎沒有感覺已經跨國。但跨越義大利邊境進入米蘭前,會停車接受義大利官員上車檢查。那一天車上人不多,我太太拿著攝影機邊拍攝車廂內部,邊唸唸有辭,說現在正在跨越邊境。忽然,我瞥見一位穿制服的女性官員從前門上車,立即提醒我太太趕快把攝影機收起來。雖然我們坐在比較後面的位置,但仍然被看到了。眼見那位女性官員向著我們走過來,心想,糟糕了!還好,她只是要求我們把拍到她的那一段刪除。
在臺灣,原則上在公共場所是不禁止攝影的。但有一次好像在信義計畫區,有街頭表演。我站在遠處的天橋上拿攝影機攝影。但仍然被眼尖的主持人看到,竟然透過麥克風要我把攝影機收起來。
我是覺得,在捷運站,用隱藏式攝影境頭之類的,拍攝別人想要遮蔽的私密部位,當然有妨害秘密的犯罪嫌疑。但如果只是在正常角度拍攝大家都看得見的部位,說這樣是犯罪,我是覺得有點over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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