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宗武/警政報導
高市警湖內分局阿蓮分駐所警員張博舜、張浩前日執行巡邏勤務,巡經阿蓮區台19甲與穎源路口停等紅燈時,見前方一輛機車駕駛蠢蠢欲動,貌似要闖紅燈,為顧及往來人車安全,員警便向前勸阻並攔查該名駕駛(蘇姓、75年次),赫然發現該駕駛為毒品人口,經其同意對攜帶的斜背包進行同意搜索後,意外在包包內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袋1包(毛重0.2公克)、毒品安非他命鏟管一組、吸食器一個及使用過後的毒品安非他命玻璃球一個,蘇嫌見罪證確鑿,向警方坦承持有毒品等物,全案詢畢後將蘇嫌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罪移送橋頭地檢署偵辦。
經警方了解,蘇嫌107年間也曾因毒品案遭阿蓮警方查獲,沒想到蘇嫌未痛改前非,這次因沒耐心停等紅燈,被後方巡邏的警方察覺向前勸阻,在面對警方攔查時,機警的員警便發現到蘇嫌說起話來支支吾吾且眼神飄移,經警員張博舜不斷地追問蘇男,才在同意搜索後,在斜背包裡查獲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殘渣袋1包(毛重0.2公克)及毒品吸食工具等物,事後阿蓮警方語重心長地勸蘇嫌萬萬不可再吸毒,以免沉淪毀了一生!
湖內警分局長王世芳呼籲,毒品除對人體身體健康具重大危害性,更易衍生社會治安風險,警方將持續對危害人民健康之「毒品」列為查緝工作重點,以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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