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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快六月底起 禮券不可有使用期限

2019/05/27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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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小標1

合併類別並強化履約 減少禮券消費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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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17年台北的一家知名素食餐廳,曾因為濫發禮券而產生消費糾紛,消保處為了減少類似糾紛的產生,首度整併禮券類別,並且強化履行合約保證,保障消費者權益,新的規範最快將於今年六月底實施。

文化大學國樂系 王同學

購買禮券的話,應該像是送禮物的時候,就是有時候你可能會覺得送人家不知道對方喜歡什麼,可使如果直接送金錢的話可能太露骨,那就會選擇用禮券的方式。

小標2

新法律即將上路 明確規範禮券履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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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處於4月24號公布「商品(服務)禮券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草案,將明確的規範禮券的履約保障和退還機制,且不得記載使用期限及恕不找零等事項。

律師 吳存富

(遇到爭議可以找)各縣市政府的消保官,比方說台北市政府的那個消保官,新北市政府的消保官。業者要遵守這些消費者保護法,然後遵守定期化契約,應記載事項,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這樣才有辦法保護到消費者。

小標3

避免消費糾紛 注意禮券記載事項

若要避免使用禮券的消費糾紛,必須要注意一些禮券上記載的相關事項。

律師 吳存富

第一個要注意說,它的那個履約保證的銀行,信託銀行是誰,第二個就是,使用期限應該沒有限制,然後第三個是,要小心禮券詐欺,所以買禮券還是要到原單位買。

小標4

新制上路 盼減少禮券消費糾紛

禮券在使用上固然是非常方便的,但卻也造成很多的消費糾紛,希望新制度上路後,因為禮券記載不當,而造成權益受侵害的消費者,會因此減少。

華岡新聞 張雅晴 林詩玲 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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