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星潭事件.危機來襲
2009年11月1日公視晚間新聞
花蓮縣政府在民國96年年初通過「七星潭濱海渡假村開發計畫」,渡假村一但設置,往後遊客想
親近七星潭,勢必得掏錢消費才能看得到。
「花蓮民眾 蔡中岳」
花蓮縣府通過的「七星潭渡假村」地目為一般農業區國土保安用地,必須變更為一般農業區遊憩地才能動工,因為環境影響說明書的審議公告的關係,使得開發計畫必須先通過環境影響評估 才變更地目。
「東華大學環生所副教授 李光中」
「花蓮縣環保工作促進會理事 謝淑美」
七星潭的特色,正是大自然原野景觀以及傳統漁村聚落。土地利用應儘量維持原本風貌。另外,景觀可說是七星潭資源中最珍貴的一環,任何的景觀改變都可能造成視域範圍內不可恢復的視覺
衝擊。
本報導源自 公民記者 慈大傳播站
原始報導來自:七星潭事件.危機來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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