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酒後失控打貓 咪,當地警察單位介入保護
〔記者 郭漢宥 南投報導〕動物保護法自從立法施行以來,對於民眾飼養寵物有了一個嚴謹的規範,全國各縣市相關動報處所,也經常舉辦活動,教育飼主,讓飼主能夠善待自己的毛寶貝,不得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動物保護法第6條),或未依動物保護法第5條之規定善待自己的寵物時,情節重大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29條,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情節次之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0條,處新臺幣一萬五千元以上,七萬五千元以下罰鍰,情節再次之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0-1條,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按次處罰之,其意思即是說,將會有累犯累罰之意,情況如未改善者,將依動物保護法第33條之規定,除了罰鍰之外,得逕行沒入其動物。
動物保護法實施後,對於民眾虐待動物的行為,雖然有所嚇阻,案件減少許多,但是仍然有零星案件,地方的警察單位也因此介入,也有動保團體、黨團,願意站出來,阻止民眾虐待動物的行為,保護毛寶貝。
日前中華照生黨南投黨服務處,接獲台北中央黨部動物福利委員會指示,有一網友通報在南投市祖祠路上巷弄內之住家,有人虐待打貓咪。
因此台北中央黨部動物福利委員會所屬貓狗110,指示南投黨服務處貓狗110介入調查,中華照生黨貓狗110,當下即與報案人聯絡,了解狀况之後,判斷這隻貓將有立即之危險,即刻向當地之警察單位南投市半山派出所報案、轄區員警林建輝先生得知後,立即前往現場處理,當時已經是公務員下班時間,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無法聯絡上,研判留在原地,貓咪恐會有生命之危險,經與照生黨貓狗110溝通後,由該黨貓狗110將貓咪帶回派出所裡安置,暫時請波麗士大人保護,同時於次日交由南投縣家畜疾病防治所做後續之處理。
此案件事後經過追查了解,原因是飼主出國前將兩隻貓咪交給年邁的父親照顧,飼主沒想到父親會發生喝酒之後,失控打貓咪,造成虐待物之案件。
警察是人民的保母,自從動保法立法之後,非但是人民的保母,而且是毛寶貝的保母,照生黨董冠富黨主席表示:我們非常感謝南投半山派出所全體員警,在本案件全程的大力協助,讓我們覺得台灣波麗士大人,除了為人民服務之外,也幫助毛小孩。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