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就學貸款免息」的一些看法
最近有總統參選人提出「就學貸款免息」的政見。我是覺得我國的學貸制度已經相當完備,能夠檢討調整的空間不大。真正有問題的,其實是曾銘宗立委所提,截至今年8月底,有39.8萬人還不出學貸,被聯徵中心註記為信用有問題。這些人可能連申請信用卡都會遭遇困難。
扁政府時期,曾經對銀行放款利率訂價制度,做過重大的變革,原則上已經可以達到公平合理的目標。當時,銀行存款利率開始走下坡,放款利率雖也隨基本放款利率機動調整,但下調的幅度卻遠低於存款。舉例而言,1998年8月5日第一銀行牌告利率,一年期定期儲蓄存款機動利率與基本放款利率的差距為1.48個百分點。到2003年1月27日,兩者的差距卻擴大到5.56個百分點。當時最吃虧的是舊房貸戶。因為房價下跌,房貸戶如果想適用比較優惠的利率減碼,則必須提前償還一部份借款,才有可能。
為了改正這個問題,中央銀行推動銀行放款利率訂價制度改革,朝向「多元化訂價」。不再硬性規定銀行放款利率,必須盯住單一的牌告基本放款利率。例如,房貸利率可採「指數型房貸」方式訂價,對企業戶放款,可按基準利率、貨幣市場利率等加碼。基本原則就是,放款利率必須與客觀的存款利率或貨幣市場利率連動。不能再由按自行牌告、沒有客觀基準的基本放款利率,去加碼或減碼計息。依照原有制度,在市場利率下降時,銀行通常不大願意調降基本放款利率;而是用大幅減碼方式搶新的放款戶。而舊的放款戶就無法享受到市場利率下跌的利益。
學貸利率還有另外一個問題。由於金額小,作業程序繁瑣,加上逾期比率偏高,因此,利率也相對較高。但這類放款,銀行的呆帳損失率其實並不高。因為,學生一旦踏入社會,必然會申請信用卡或辦理房貸。那時,就會自動去銀行還清學貸,以便註銷聯徵中心的不良債信紀錄。
有鑑於學貸逾期比率高,但呆帳損失率低的特性,教育部乃提撥一筆基金,委託「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對銀行辦理的學貸,提供信用保證,藉此有效壓低學貸利率。
現在,符合中低收入家庭標準者,就學及緩繳期間學貸利息由政府全額補貼。
家庭年收入逾114萬元至120萬元者,就學及緩繳期間貸款利息由政府半額補貼。但家庭年收入超過120萬元者,政府不予學貸利息補貼,且應自貸款撥款日次月起每月繳付利息。出國留學、出國定居或出國就業者則應一次償還。這樣的學貸規定尚屬公平合理。
真正應該檢討的,其實不是學貸,而是整體教育政策。現在已經實施12年國教。為了鼓勵技職教育,對於高商或高職學生,政府也許可以考慮,給予全額免學雜費。對於提供高商或高職學生建教合作或實習機會的廠商,其支付給學生的薪酬,政府或許可以給予加倍抵稅的優惠。
至於現有還不出學貸,被聯徵中心註記為信用有問題的人,政府也許可以鼓勵銀行,與這些學貸逾期戶洽商務實可行的還款計畫,讓這些人得以註銷信用不良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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