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至主內容

連署駁回》法務部無視大麻國際標準 麻吉:傲慢官僚

2020/11/15 16:02
10,468次瀏覽 ・ 33次分享 ・ 0則留言
PeoPo推 0
檢舉

著支持大麻合法化的美國新任總統拜登(Biden)勝選與美國各州大麻公投結果出爐,大麻合法化議題在台灣也引起越來越多台灣民眾的注意。近日於行政院國發會網路政策參與平台一則與大麻相關的連署案卻遭到法務部的無理駁回,這讓眾多支持大麻合法化的支持者(麻吉)痛批法務部官員「傲慢官僚」。然而,支持大麻合法化的賴彥合醫師卻樂觀表示:「當美國下一屆政府接下來四年,從聯邦層級做出對大麻禁令的改變,屆時再來看看法務部要怎麼轉彎。」

照片

 

WHO調降大麻藥物等級 美國FDA標準遠比台灣寬鬆 

根據提案內容指出,大麻在台灣目前被列為二級毒品,被認為是1種具有強烈成癮性,使用後會對生理機能、心理及認知能力造成嚴重的傷害,且毫無醫療價值的毒品。管制範圍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其附表二,包含大麻、大麻脂、大麻浸膏、大麻酊、六氫大麻酚及四氫大麻酚。  

但國外研究顯示,大麻不論在成癮性、濫用性或社會危害性上皆屬輕微,世界衛生組織(WHO)也在2019年提出1961年《麻醉品單一公約》的修改建議,建議重新歸類大麻的藥物分級,從「具有特別危險性」,並且「特別容易被濫用並產生不良影響」的第4級藥物,改為「應進行醫學和科學的分析,並根據其功能安排社會效用」的第1級藥物。  

鄰近亞洲國家,日本、韓國、泰國都已將大麻不同程度的開放,作為醫療使用或食品、化妝品的添加物,我國衛福部也於今年5月7號在提點子【開放醫療用大麻】的提案中正面肯定大麻的醫療價值。  

另外我國對大麻的管制雖然不包括大麻成熟莖(Hemp)及種子所製成的製品,但限制其中四氫大麻酚的含量不得超過10ppm(0.00001%),否則也會被認定為二級毒品。

參照美國2018年《大麻農業法》通過的標準,四氫大麻酚含量在0.3%以下的大麻製品,不會產生精神活性,因此不會被當作毒品來管制,此項標準以長久累積的科學證據為基礎,同時也是現今的國際標準,反觀台灣過於嚴苛的標準,國外認定沒問題的大麻製品,帶回台灣卻變成毒品,造成許多人無辜受罰。

綜上所述,建請法務部提案修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其附表,調降大麻及其相類製品的毒品分級,並修改附表中大麻成熟莖及種子所製成之製品中,四氫大麻酚含量的容許值,以符合國際標準與保障人民權益。

 

法務部:建議案不予採納

據法務部回應內容指出,調降大麻及其相類製品的毒品分級,並調整大麻製品中四氫大麻酚(THC)含量的容許值,必須經法務部毒品審議委員會審議及修改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一、大麻使用問題,可分為娛樂用大麻及醫療用大麻二部分。就娛樂用大麻部分,多數國家均未開放,而大麻濫用情形以娛樂用大麻較多,本案建議調降大麻及其相類製品的毒品分級,並調整大麻製品中四氫大麻酚(THC)含量的容許值,則大麻等將由現行第二級毒品改列第四級毒品管制,施用大麻者將無刑事責任。況且近期屢屢查獲種植大宗大麻案件,顯示犯罪組織藉由種植大麻獲利甚明,一旦將大麻及其相類製品改列第四級毒品,並放寬大麻製品中四氫大麻酚(THC)含量的容許值,社會大眾會認為政府放任施用大麻,大麻濫用情形將會更加嚴重,進而衍生其他犯罪問題。故自犯罪防制而言,不宜更改大麻之毒品級別及放寬四氫大麻酚(THC)含量的容許值。

二、法務部於105年10月26日召開第7屆第3次毒品審議委員會會議,會中由成癮防治、藥政、檢察、警政、調查、司法、獄政等各機關代表,以及精神醫學、藥理暨毒理學等學者專家,就大麻之成癮性、濫用性及社會危害性是否適合調降至第三級毒品之要件進行廣泛討論。會議結論認為施用大麻確實具有成癮性,而且從臺灣地區醫療院所通報藥物濫用者使用統計,以及檢驗涉嫌毒品及管制藥品案件之非尿液檢體統計,均已顯示大麻仍有濫用趨勢,並對人體有危害性,以一般國民的認知而言,尚無法接受大麻調降至第三級毒品。因此,審議委員會並未認同將大麻改列為第三級毒品,足見大麻及其相類製品、大麻製品中四氫大麻酚(THC)含量的容許值,並無改變管制之級別及標準之必要。

三、至於醫療用大麻為管制藥品,屬於衛生福利部之權責,衛生福利部於109年5月7日公共政策網路平台「開放醫療用大麻」提案回應大麻素製劑因成分不同,得視其成分依管制藥品管理條例、藥事法等相關法規申請醫療或研究使用,並未影響病患醫療或學術研究之權益,亦無須改變大麻之毒品級別。

參採情形

建議案不予採納。

後續推動規劃

建議案不予採納,無後續規劃。 

 

法務部官僚回應 醫界、民團、產業、法律、政黨,各界皆表無奈

長年支持並推動大麻合法化的賴彥合醫師對此結果表示,他其實沒有很意外,法務部的回應不斷跳針,一直強調濫用,危害性,成癮性...但重點是比例原則啊!到底多大的危害和成癮性要繼續維持二級這麼嚴重的管控?當越來越多國家開始發現毒品戰爭的失敗,以及背後的歷史原委,開始著手洗刷大麻的罪名,我們的政府依舊拉不下臉來跟上國際腳步。只能期待美國下一屆政府接下來四年,從聯邦層級做出對大麻禁令的改變,屆時再來看看法務部要怎麼轉彎。

照片

長年支持並推動大麻合法化的賴彥合醫師表示,當美國下一屆從聯邦層級做出對大麻禁令的改變,屆時再來看法務部怎麼轉彎。/圖:歹夫好可央 Dr. KIANG 醫師挺大麻。

 

連署發起單位「綠色浪潮」也表示,法務部在今天回覆我們在提點子上面的提案,這次提案的2項訴求全部都被拒絕了。法務部依舊認為大麻有嚴重的成癮性、濫用性、社會危害性,即使是沒有精神活性的大麻二酚(CBD)產品也一樣,都是非常可怕的毒品。並沿用了2016年的會議結論,複製貼上完全沒有更改。即使不斷出現為大麻平反的科學證據,法務部仍選擇忽視,即使民間的風氣跟4年前比起來已有明顯的改變,法務部仍拒絕改變跟上時代。

美國在這次的大選中又有幾個州解除了大麻禁令,美國國會也預計將在12月對聯邦大麻合法化進行討論與表決,當初將大麻抹黑成毒品的美國都已經發現禁大麻是個錯誤的政策,法務部到底是在堅持什麼呢?

照片

長年關注並推動大麻合法化的民團「綠色浪潮」,對此次結果認為法務部拒絕改變跟上時代。/圖:綠色浪潮 臉書。

 

綠金創業家 - 包博(博士)也貼出連署期間,支持者預估法務部回應的問卷,當時已有超過七成的民眾認為法務部會「罐頭回答,虛應故事」,如今看來支持民眾可真是神準預測政府官員的思維。

照片

支持民眾神預測法務部官僚回應,令支持者哭笑不得。/圖:綠金創業家 - 包博。

 

長年支持並推動大麻合法化的綠黨副秘書長&律師李菁琪,甚至直播拍影片回應法務部與美國大麻合法化公投結果,

法務部回應及美國選後大麻合法化近況更新:
法大部部分:
1.提高大麻容許含量至國際標準會讓大麻變成四級毒品,不可行。(邏輯還好嗎?)
2.大麻降級到三級會世界大亂(?)
3.醫療用大麻是衛福部,not my business(??

米國公投綁大選後結果:
68%的美國人支持大麻全面合法,這是五十年來大麻合法支持率的新高。
1.蒙大拿、紐澤西、南達科他、亞利桑那、密西西比通過成人用/娛樂用大麻合法。
2.奧瑞岡州針對『所有毒品』施用除罪並允許迷幻蘑菇作為合法的醫療用途。
3.華盛頓特區針對啟靈藥物的施用除罪。

值得注意的是亞利桑那州歷經醫療用大麻合法後十年,州民不顧州長反對,以高達60%的支持率通過大麻全面合法提案。提案允許21歲以上成人合法持有28公克的大麻花以及5公克的大麻濃縮物,同時允許成人種植六株大麻自用。第207號提案同時要求從醫用大麻基金中提撥高達四千五百萬美元用於教育(包含一般教育及大麻合法化教育)、公共衛生、交通執法等預算。至於對即將合法的成人用大麻則課徵16%的消費稅,與大麻銷售有關規費及施用大麻的罰金一同成立基金,該基金除挹注教育、消防、警政、公衛資源外,特別使用於修復式司法及犯罪者的轉向處遇、藥物濫用以及犯罪高風險弱勢社區的輔導。
該提案同時要求建立消除大麻合法化前涉及大麻相關犯罪的犯罪記錄清除。

民風保守的南達克他州表現亮眼,一口氣從完全非法「青蛙跳」以高達70%的支持率通過醫療用及成人用大麻。該州允許21歲以上成人持有28克大麻,若居住之鄉鎮市無大麻零售店,則允許個人栽種3株大麻自用。至於登記在案之病患則可合法持有84公克(3盎司)大麻,並針對醫療用大麻製劑享有補助。

綠黨副秘書長&律師李菁琪,直播拍影片回應法務部與美國大麻合法化公投結果。

 

支持麻吉罵翻天 民團也爆粗口

對於法務部如此回應,連署民眾(麻吉)表示,「這麼多人在網路上發聲連署 相關單位就一個不予採納 意見也不聽 也不與群眾討論 當做連看都沒看到 偉大了我的國」、「發出這種廢文回覆還需要一個禮拜的時間?109年底的連署,還拿四年前的會議資料來敷衍。連找人來開會討論都懶了,傲慢的官僚」、「萊克多巴胺 國際標準、THC 民風保守」,民團健康食品大麻二酚 CBD 推動聯盟甚至爆粗口回應,顯示行政單位的官僚罐頭回應,完全無視國際標準與人民聲音,不僅火上澆油,也深化了麻吉們對政府的不信任感。

照片

 

延伸閱讀:

公共政策平台嗆辣連署無止盡 國發會遭嗆:垃圾平台

WHO:中國人口紅利是亞洲工業大麻必爭之地

新冠疫情成大麻合法催化劑 3國家工業大麻進度超展開

巴西2萬病患受益於醫療大麻 80%農田適合種植大麻

漢麻/Hemp產品全球大爆發 大麻口罩抗疫引國際熱議

研究:老年人使用醫用大麻 可提升生活質量

研究:大麻二酚/CBD對抗新冠病毒 有效

CBD大麻飲料:2023年美國市場預計達14億 30%的人願意嘗試

四氫大麻酚/THC不是大麻成癮關鍵!? THCP或是關鍵精神活性物質

柳葉刀研究:CBD治療大麻成癮 安全又有效

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130號 法務部

發言應遵守發言規則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

  • 文章屬於開放討論空間,回應文章的議題與內容不代表本站的立場
  • 於明知不實或過度謾罵之言論,本站及文章撰寫者保留刪除權
  • 請勿留下身份證字號、住址等個人隱私資料,以免遭人盜用,本站不負管理之責
  • 回應禁止使用HTML語法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