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或是觀光?!-以99年度馬紹爾群島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為例
此次國際交流以學生為活動本體的意義何在?而國民們花費鉅額納稅錢,讓學生代表台灣(或稱中華台北)出訪友邦,初步行動看來無縝密計畫與嚴格執行的要求,如此是否能如預期的做到文化交流活動?政府讓學生出訪是觀光還是交流,是政策方向錯誤或執行計劃不周,抑或純粹為核銷經費呢?
組員:杜彩蓮、蘇翠涵、邱楚君、左恩平、蔣仲豪、白峻杰、施怡帆
此次國際交流以學生為活動本體的意義何在?而國民們花費鉅額納稅錢,讓學生代表台灣(或稱中華台北)出訪友邦,初步行動看來無縝密計畫與嚴格執行的要求,如此是否能如預期的做到文化交流活動?政府讓學生出訪是觀光還是交流,是政策方向錯誤或執行計劃不周,抑或純粹為核銷經費呢?
組員:杜彩蓮、蘇翠涵、邱楚君、左恩平、蔣仲豪、白峻杰、施怡帆
回應文章建議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