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政府重視稅務人權
古言有云: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而身在公門之中的公僕,若是犯法又該當如何?雖然有國家律法可依循,但是若存在著官官相護,再怎麼嚴密的法律也是蕩然無存、無效。
近日多家媒體批露國稅局萬年不死稅單折磨百姓之例,以太極門案件最為矚目,經歷十年七個月之後三審皆無罪確定,無詐欺、無逃漏稅、無違反稅捐稽徵法,既然司法已判定無罪後,國稅局竟然對司法判決視若無睹,繼續對太極門課稅,試問一個國家要有多少法條讓人民去遵守,如果要人民遵守的法律而政府單位不需遵守,那對人民又有何保障?是不是政府各部、各單位的法條都凌駕在法律之上呢?國稅局不肯認錯,不肯撤銷稅單,是否因為有人認錯,就要有人負責下台?而為坦護所謂的自己人,而不顧人民的冤屈。該繳的稅人民二話不說就是要繳,不該繳的就不該繳,台灣的稅務人權概念是如此的落後,試想人民為國家之基石,基石都倒了,國家何在。人民都不相信國家政府,那這個國家又怎麼會有前途呢?請政府重視稅務人權,若向太極門這麼大的團體都受這種不白之冤無法解脫,我們小老百姓哪有辦法為自己的稅務人權爭取該有的尊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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