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局未依法行政戕害人權
在民主國家中合法繳稅是一種義務,也是一種榮譽,而政府課稅,是訂定稅法規則,再向人民依法課稅,所以政府在課稅時,必須嚴謹的依法核課,更必須審慎的查核各項憑證,這樣才能符合憲法保障人民身家財產的安全。
法務部統計,全臺灣目前有420萬件欠稅欠費行政執行案件,這項數據代表著台灣每兩戶就至少有一張欠稅稅單,這顯見稅務單位草率的濫發稅單態度,而這當中又有多少是國稅局嚴謹的查核。
近來備受矚目的太極門稅務?案,就是國稅局濫開稅單的案例,案經訴願委員會,五次撤銷,但國稅局仍持續開立稅單顯見國稅局承辦相關人員草率的態度,而且這是利用公權力加諸於人民的暴力,無窮無盡,禍害千年。
今年2月在美國有一則新聞,「一名對國稅局(IRS)充滿怨恨、充滿反政府情緒的電腦軟體工程師,18日上午10時20分,發動自殺式攻擊,先燒毀自己的住家,再駕小飛機衝向德州奧斯汀市國稅局辦公室所在的七層大樓,造成二死、15傷的慘劇。他在信中表明自己是已婚、為生活掙扎的軟體特約工程師。他對國稅局有諸多怨言,指國稅局使他的退休儲蓄縮水,造成他多年財務困難。」
雖然這位自殺攻擊的工程師行為不足取,但相信國稅局的不當處理,絕對會造成社會鉅大的成本,而政府及國稅局人員如果再不重視人民的聲音,相信這股民怨,會如野火撩原,造成不可彌補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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