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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位的無奈-公共空間佔位問題

2010/12/01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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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政治大學校園內的圖書館、上課教室,體育場地等公共空間,長期以來都存在著「佔位」 的問題,並且對許多同學造成困擾及不便;因此,無論是在校務建言系統、網際網路平台或BBS上,都能看到同學對此感到不滿及提出的相關評論。

政治大學校園內的圖書館、上課教室,體育場地等公共空間,長期以來都存在著「佔位」 的問題,並且對許多同學造成困擾及不便;因此,無論是在校務建言系統、網際網路平台或BBS上,都能看到同學對此感到不滿及提出的相關評論。


  為防止佔位的問題產生,校方確實訂定並公布了相關的規章法令,根據國立政治大學中正圖書館悅讀區管理要點》第五條部分第四項:劃位後離開座位超過一小時者或經本館認定為佔位者,本館得將座位釋出供其他讀者使用,佔位之物品本館得視情況移至本區入口佔位物認領處,本館不負保管責任。」及第五項:「 悅讀區嚴禁吸煙、臥睡、喧嘩、使用行動電話、在非筆記型電腦區使用筆記型電腦、以物品佔位、被取締時態度惡劣、違規不聽勸阻及影響其他使用者權益之行為。」,明訂圖書館內不得以佔位的方式取得座位之使用權。


  但根據調查結果顯示,近七成的同學碰到類似問題,會選擇採取較客氣的方式,也就是重新劃位,而非主動請管理員執行清空坐位的動作。因此,此項規定是否有瑕疵、執行不力或有無新賦予管理員主動巡視的責任並要求其執行力之必要,有待進一步討論。


  同時在第六款中也規定: 「違反前一至五項規定者除填寫違規單外,本館得請該使用者立即離館;情節嚴重者,得立即停止使用權三個月。」,然而經過實際訪談,根據曾經違規同學的說法:「當時我並沒有寫過違規單,我拿完我自己的書就離開了。」,顯示此項規定並沒有被嚴格的執行。


  除圖書館之外,上課教室及體育場地也碰到同樣的問題,根據<貓空行館>Grumble版版友Foolpchomen發表的文章(#4903)所提到:「今天教室位置有限,能夠有位子坐的同學一定是犧牲了一些時間來爭取的,而這些時間就是他對這堂課程的重視程度。」、「今天幫別人佔位置的同學,在教室位置不夠的情況下,一來侵犯了一人一個位置的公平性,二來侵犯了其他先到同學的權利,也因此其他同學將某些被物品佔據,該位置主人卻沒到的位子取走,是很合理的事情吧!」,   這位版友並在最後也註明:「此文"教室"可與圖書館或其他有排他性空間限制之公共場所互換。」,顯示教室及體育場地的佔位問題也同樣受到許多同學的關注,然而校方對此尚未做出任何回應,也沒有相關的法令規章可供依循,被認為有改善的空間。


  現今社會中,少數公務人員因為怕惹麻煩,所以只要法律沒有規定的就不能做或者不做,因此明明知道事情可能是不對的,卻不主動伸張正義介入調查。這樣的情況下,許多影響他人權益的行為不受管制,如果日漸成為一種不成文的習慣,這樣豈不就淪為變相的惡法亦法了嗎? 套用在此校園個案中,正也是同樣的觀念,希望透過這個議題,能喚起學校、同學之間的反思並付諸成具體的改革行動。  畢竟,改變政大,須從你我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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