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眼人按摩解禁 盲人憂生路斷
在街道上隨處可見的按摩業,正不斷的打擊視障業者的工作機會,明年政府更開放明眼人加¬入按摩業合法化,是當前迫在眉睫的課題。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第四十六條條規定「非視覺障礙者,不得從事按摩業」,但在民國9¬7年10月31日遭大法官會議釋字第六四九號解釋此規定違憲,並在民國100年10月¬31日之後,開放明眼人加入按摩業的競爭,使原已處在弱勢地位的視障者更推向弱勢族群¬。
由於盲胞的身體條件限制,要轉業從事其他工作十分困難,隨著法律失效的期限逼近,從事¬按摩業的盲胞們都感到人心惶惶,不知該如何是好。
政府有義務要照顧弱勢族群的生活,開放明眼人加入按摩業讓視障者的飯碗不保,政府應該¬推出適當的配套措施,讓弱勢族群有更多的生活空間。 呂佳霓 王櫻錞 吳亭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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