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任教師審查制度與其修法爭議
我們在學習過程中都曾見到親師生的衝突,也曾遇過一些教師進入不適任教師審查程序的案例。審查不適任教師需經過六道程序,其中包括校事會議調查、委員會審議等,最終才會對教師進行懲處。2024年4月19日,新的《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解聘不續聘停聘或資遣辦法》正式上路。其中一大重點是:一旦教師涉及特定解聘事項,如體罰、性騷擾等,需接受校事會議調查,且調查小組全數外聘。教育部表示,外聘委員會經過培訓,除了基層教師,還有心理、法律專家及家長代表等。過去校事會議成員包含家長與校內教師,這次修訂則將校事會議成員組成單純化。人本基金會支持這次法律修訂,認為可以阻擋「師師相護」的情形,讓判斷更公正。但是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表示,此法是以行政干預調查,「防師如防賊」,犧牲教育品質。且該法自實施以來,檢舉案件眾多,甚至會出現與不適任教師無關的案件,造成老師困擾與恐慌。今天,本台邀請您透過與現任教師及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的問答,一同從教師方的角度關注師生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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