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段徵收 政府掠奪人民財產的新手段?
您了解土地徵收嗎? 也許我們也會面臨這樣的問題,讓我們來認識徵收區裡的真實樣貌。
[專訪]書衛地政士事務所 所長 饒書衛
何謂徵收?
徵收就是政府基於公權力之行使,而強制取得人民土地的所有權,並給予補償,這個過程就是徵收,它又可分為一般徵收及區段徵收。
一般徵收與區段徵收最大的差異就是在補償。
一般徵收僅給予原地主現金補償,而區段徵收,除了給原地主現金補償外,也可選擇補償土地,也就是抵價地。
[專訪]台灣公民參與協會 理事長 何宗勳
22年前他(地主呂培瑲)家族有10分地,3000坪砍半約1400坪,他們只獲得一坪20,000元,三年前,第二次被徵收7坪,第三次徵收約20坪,所以呢前三次徵收計大概六成土地,第四次想徵收約150坪,第五次(桃園綠捷G12、G13、G13 a土地區段徵收案)只要被徵收成功,他家族土地最後一次會全部被沒收 ,只會給約140坪。
土地徵收政府如何估價?
[專訪]地主 呂培瑲
我們的土地徵收法也明文規定,要以市價徵收,可是他們所謂的市價徵收,是他們請的估價師,給你估的市價,他們的市價只有市價的3分之1,兩年前要開這條路,他就直接把你逕為分割了,你的土地是公共建設保留地,我(政府)估的價格就是這樣,所以說他們(政府)的市價,跟我們認知的市價完全不一樣。
政府如何規劃徵收來的土地呢?
[專訪]地主 呂培瑲
這個區段徵收,250公頃的土地,政府拿六成,就是150公頃,在150公頃裡面,政府拿75公頃,蓋道路用地、公園,還有75公頃,75公頃的5%來蓋社會住宅,95 %拿來標售,這就是我們政府為什麼要區段徵收,他就是為了要標售我們的土地。
政府蓋社會住宅的目的?
[專訪]地主 呂培瑲
3.75公頃創造出2675個出租單位,這是政府要做社會住宅,政府要出租,為了2675個出租單位,然後趕跑15,000多人百姓,而這15,000多人裡面又有多少人變成無殼蝸牛、流浪漢,每到區段徵收,公園就有很多流浪漢,流浪漢就是政府要把他們移到這個社會住宅,政府是在製造問題,還是解決問題呀?這是我們的政府他只是要標售我們的土地而已。
[專訪]地主 呂培瑲
我們在這裡從小土生土長,從我阿公時代就種水稻,我爸爸也種水稻,我們也繼承種水稻,很多對這片土地的記憶,農活忙完,也可以在這邊打棒球、抓泥鰍,從小就很有感情。
原本祖輩克勤克儉留下3000坪農地給我們,經歷三次被迫徵收,剩下約1400坪,這次綠捷G 12段徵收,若再被徵收,政府也沒有小坪數抵價地,我們勢必失去所有土地,被迫離開家園,如此下場我如何對得起列祖列宗呀!我們強烈訴求剔除區段徵收,捍衛我們的土地。
[專訪]書衛地政士事務所 所長 饒書衛
面對徵收是不能拒絕,但當您的土地被政府納入徵收的範圍內,您可以在政府召開公聽會或協議價構的流程當中時提出異議,但您沒有辦法拒絕,政府徵收的權利。
[專訪]台灣人權促進會 秘書長 余宜家
區段徵收是一個很有問題的制度,政府很多時候他所以要徵收這麼大的區域,他是為了平衡他的財務,那怎麼會變成一個用少數人來負擔我們大部分人的需求,所以它其實在法律上是有問題的。
區段徵收,投資客希望賺錢了結,但對生於斯、長於斯、希望死於斯,銘於斯者,要他們離開生長土地,情何以堪啊!
近年來土地徵收到處抗爭上演,台灣土地徵收制度想必已經出了問題,我們必須嚴肅看待。
公民記者 風影 桃園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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