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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郝市長,下個月的鮮花在那裡?

2011/04/2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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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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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的生態城市應納入居民的積極參與

下個月不要鮮花! 公民團體呼籲給我永久綠地!
文: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

花博將在4月25日閉幕,而為了配合花博所推出的台北好好看系列二政策,日前被學生團體抨擊是假公園換容獎,有圖利建商之嫌,也將在本次議會會期進入二讀,形成法制化、常態化。公民團體今天在市議會召開記者會,向郝市長詢問:「下個月的鮮花在哪裡?」 呼籲市府及市議會莫做建商打手。

自然步道協會榮譽理事長林淑英說,從去年11月發現羅斯福路上冒出幾塊美麗的公園,深感欣喜,也將這些綠點當作雨水回收的學習點分享給公部門,水利署覺得相當有創意。不過對於年底就要消失她感到失望,認為政府在做土地規劃時並未考量到正義、永續等問題。

OURs專業者都市改革組織理事長黃瑞茂提到,過去政府已經占用太多的公園用地來興建公共設施,忽略暴烈化氣候下,公園所能帶來的降溫、保水等效益,如今又將短期綠地換容積法制化,是嚴重退步的政策,會令城市失去自我調節的能力。他呼籲強調生態城市的市府要有更積極的做法,應開放更多市區公有地作為市民空間使用。市府應就市中心綠地公園不減少的前提下,進行花博會後展館繼續留在公園中的評估,不應便宜行事,不負責任地將災難留給城市與市民。

而上周在花博圓山站前發起反對『都市更新自治條例第十九條』修正案的揪甘心TMD台北都會發展研究中心與大猩猩綠色游擊隊也到場支持。TMD的陳小易提到號稱可以提供0.7座大安森林公園的短期綠地,其實未來會造成更大的環境壓力。而且一塊地在開發前的養護是建商應盡的社會責任,只花兩三百萬的養護費即賺回上千萬的利潤對社會相當不公平,要鼓勵都市更新還有其它多種作法,此政策只是肥了建商、害了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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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空間不應作為執政者與財團交換利益的籌碼

而短期綠地的開放性,也讓團體質疑拿容積獎勵的公正性。由學生組成的大猩猩游擊隊,也是青年社區規劃師的劉哲瑋拿出一張照片,指出在中正區南門里的短期綠地,四周以灌木圍起,鄰近居民以為是私有地不敢進入。他問,社區無法使用的公園綠地,憑甚麼可以拿公共負擔的容積獎勵?社區營造學會的專員廖畯瑋也說,公有地利用應該能反應市民的生活價值,國外也有案例將公有地開放作為市民園圃。公有地的開放、設計過程應更民主多元,而不只是單一的綠美化。

綠色公民行動聯盟的王文賓說到,政府不應再與水爭地,最好的水庫其實是可以保水的綠地與樹木,政府應該提供在市區鄰里間就可以保水的地。他並抨擊,第19條修正案要是通過,台北市市民都得不到利益,政府與人民及環境會全盤皆輸,只有建商穩贏。

團體最後強調,這是一個市民行動,要讓更多民眾瞭解並認同,並在下周起開始進行議會拜會,透過公民力量展現反對「假公園、換容積」的謬誤作法,力圖抵擋第19條修正案。 也將在本周末於館前路的台灣歷史博館「地球日」綠市集,發起市民行動連署,邀請市民向政府喊話,台北好好看系列二中的16塊公有地應用來補償市民因為花博所失去的公園綠地,做為永久開放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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