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深省的決定-113憲判字第8號
2024年9月20號憲法法庭針對死刑制度是否違反《中華民國憲法》做出《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結果為部分合憲,並對死刑的判決做出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刑事程序符合憲法並經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之情形,如判處死刑須合議庭11位法官一致同意、三審須舉行言詞辯論等,以及對刑法部分條文中規定犯罪處唯一死刑之規定做出違憲的判決
死刑多年以來一直是臺灣司法界備受爭論的議題,兩方人馬都抱有各自的主張,兩邊也就立場不同的部分各自提出看法,從人權、法治、社會安全等問題都有提出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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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案例:於2009連續殺害3位親屬以詐領高額保險金,被外界稱為驚世媳婦的林于如,由於曾接受南投草屯療養院施測的智力測驗,經鑑定過智商僅有57,而被法院判定為輕度智障,由於本次憲判字提到患有精神障礙者不得判處死刑,所以在憲法法庭做出這次憲判字後極可能改判,對此律師許坤皇表示:「非常有可能」
死刑的爭論已存在許久,長久以來並沒有一個明確的共識,而在這次憲判字結果出爐後,又帶給這個議題許多的討論,目前也有許多的人或團體正在為這項議題努力,努力讓台灣的死刑制度及司法環境變得更好。
記者許承亮 劉嘉元 林胤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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