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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法修法需要你的支持與呼應 (系列文章 十四)

2007/11/23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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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

民法繼承篇之修訂,已經政黨協商完成,但內容對我們多數非常不利,台灣少子化的趨勢明顯,未成年人受益,佔全民的百分比很低,修法為德不卒,強勢的利益團體僅讓出極小的一步,野蠻惡法仍然存在,而這應是我們自然應有的權利─還出繼承財產等值的債務,如此應該理直氣壯的事情,但大家因為法律如此定,就要如此執行,受盡委屈。而有餘暇研究法律的特殊族群,還要訕笑其他人沒有讓應有的權利睡著的權利,但又不見任何團體或個人有大動作呼籲。

 請你發揮螳螂擋車之道德勇氣,到公民新聞平台嗆聲。時間急迫,馬上要進行草案的三讀立法程序,請大家告訴大家。今天不做,明天你的親朋好友或你自己就可能是受害者,接收不知道是哪位往生遠親的債務!!

你知道民法繼承篇與你的關係嗎?你知道這是台灣有名的野蠻法律嗎?就是因為債務很可能從天而降,包括15年前祖父的債務,離婚後失聯的親戚債務不一而足,詳情請看玫瑰瑰麗人生部落格內的弱勢繼承人案例蒐集、網友回應欄、立委王昱婷之阿婷眾意會等....並有高雄地方法院陳業鑫法官沈重呼籲文章轉載yes in 部落格關心繼承法修法文章等,並陸續蒐集各方學界及社會賢達的支持文字,以收綜效。

但是因為家扶基金會率先發難將焦點放在該基金會屬性之「未成年人」所受到的不公上,現在政黨協商結果僅限於「未成年人」有免死金牌,社會上並沒有其他有組織的抗爭,如此一來修法的結果很可能就僅定焦在此。

請大家告訴大家到公民新聞平台來嗆聲,瀏覽本文章及「敦請立院許大家一個沒有天降債務的安定社會」,用力的來回應、如有餘力請申請公民記者後推薦本文章讓你的聲音在公民新聞平台被聽到。已在「玫瑰瑰麗人生」回應者,請自行複製後貼到這裡來,否則個人網站現在流通量不大,力量微薄,請善用公民新聞平台,這是個人的新發現,也許是唯一的希望了。

因為個人試圖尋求其他非營利組織的支援,尚未有任何組織有行動力進行等同於家扶基金會的動作。與其盼望別人行動,請大家上網說出你想說的話。請立院諸公許我們一個沒有背負別人債務恐懼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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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留言請先登入

武老師 (未驗證) ・ 2007/12/05 14:28

大家好!我是家扶基金會的武老師。

自推動民法繼承編修法以來,家扶基金會接到許多民眾的電話,由於本次修法時間緊迫,所以家扶僅蒐集未成年人的受害資料,作為第一階段的修法訴求,以避免本會期結束前,連孩子的部份都救不到。

但我們知道,還有更多成年的受害者需要幫助,所以家扶將成年的無辜繼承債務者,列為下一階段的修法訴求,最終希望達成全體國民一體適用限定繼續的修法目標。 目前已有受害家庭希望組成全國的自救會,希望能與各方的資源串聯,彙整全國的受害者名單,特別是繼承親人的「擔保債務」、繼承時繼承人已滿20歲的家庭。

目前自救會的召集人為台南的一位吳先生,他願意替大家彙整資料。由於私人手機不方便公開留在網路上,是不是請版主或熱心的版友,願意協助彙整一份名單及聯絡電話,方便吳先生聯絡您?

或者可透過電子郵件方式,聯絡同樣為受害人的張小姐(台中), 張小姐電子郵件為: tpfa174@yahoo.com.tw

如需電話聯絡吳先生,請來電家扶中心武老師:02-2727-8001

並請幫忙將本訊息轉寄給其他平台及需要幫助的人。

謝謝大家的協助! 敬祝平安

家扶基金會 武老師敬上

eagle (未驗證) ・ 2007/12/08 11:28

我是社會新鮮人
但因繼承債務 讓我的未來一片黑暗
為了躲避銀行的追債
我不停地換工作
年資永遠無法累積
眼看快要過30了 不知道還有沒有公司肯僱用我

我沒有向銀行借過一毛錢
但國家卻允許銀行
一再地侵犯我的生存權 工作權
我對這個國家 這個社會 充滿了憤恨
這個法律 已經造成多少悲劇 多少人尋短
這種製造社會問題的法律 為什麼還要存在
國家和法官允許銀行侵犯我的生存權
我真的很恨...

jenny (未驗證) ・ 2007/12/08 11:29

我是一位單親媽媽,獨立撫養孩子,實在無力償還繼承而來的龐大債務
且因債務強制扣薪的問題,導致時常需更換工作以維繫正常的收入
中間失業的斷層,加上哺育孩童的支出,生活狀況吃緊
也因時常更換工作,導致資歷與勞工福利無法累積
未成年人是弱勢族群 單親媽媽何嘗不是
這種封建的法律 早就該廢了 真不曉得跟成年未成年有何關係

癈除惡法 (未驗證) ・ 2007/12/10 13:20

銀行債權無限上綱亂放款惡果繼承人擔
冤有頭債有主銀行不該拿繼承人開刀
部份立委將無辜繼承人全當王又曾子女
銀行威脅若修法勢必緊縮放款
有心立委無奈卻也只能屈服於強勢銀行團之下
無辜繼承人的權利再一次被犧牲
執政者放任惡法繼續荼毒無辜繼承人
逼迫無辜繼承人走絕路
這就是社會的公理?

修改概括繼承保證債務刻不容緩 (未驗證) ・ 2007/12/10 14:54

保證債務限定繼承溯及既往並不影響本金債權,有跟銀行借過錢的人都知道,銀行放款只放擔保品的7成,假設主債務人還不出來銀行拍賣其擔保品早就夠還本金,銀行只是想利用此惡法,向保證債務的繼承人收取高額的違約金利息,而且銀行更可惡的是保證人存在的時候它不催討等到保證債務人死亡多年後,才來凍結不知道有保證債務的繼承人,連嫁出去的女兒也無一幸免,這種一網打盡的做法,政府.法務部.金管局.還要袒護它, 社會還有公平嗎?

雷龍 (未驗證) ・ 2007/12/10 17:43

這樣的事情,我們也是身受其害,父親死亡已有10年了,剛往生的時候全家人還咬緊牙根將他生意上及親戚那邊的欠款一一還清,這麼多年來努力的工作,希望給家人一個安定的環境,讓母親不用在搬家,誰知---這場無止境的惡夢就這樣降臨了,突然薪水單裡被扣款1/3,查證之後才知道,父親在很多年前向新X農會的人借了4500萬,至今大約剩下400萬,這事情扯到新X農會的弊案,因為那筆借款的擔保品是一塊價值只有十幾萬的土地,卻帶出了4500萬,扯到了很多以前的立委和某些名流,經過法院的判定竟是判他們無罪??哪筆款項在父親死亡之後半年還有人在繳款,半年之後停了,又過了很多年農會才對我們申請扣款,這當中這麼多年都無人還款,一直到農會換了主管才開始催討!!從調來的資料顯示都是同一人在還款,那人和我們沒有關係,也查不出人在哪裡??銀行卻只管像我們討錢.連同這些年來的利息.滯納金一毛不減,我們真不知該如何是好,律師的錢我們也付不起,一家人到現在連買房子的能力都沒有,知道有這麼大一筆負債後親戚之間也不敢來往了,辛辛苦苦工作一天16小時,一個4萬塊一扣就剩2萬8,遇到年節獎金更慘,一扣就扣3/4,以現在的物價---這種薪水要如何過日子??如果是自己投資生意失敗,或是自己敗家也就認了,一毛錢都沒揮霍過,還得背上這種債務,十多年前的社會會知道拋棄繼承嗎!!像這樣的事情層出不窮,再再傷害不懂法律的小老百姓,現在我知道要拋棄繼承要限定繼承了,只是也不能辦了………….我們就該死嗎??媽媽和姐姐常常為了這事情哭哭啼啼..........四處問人得到的回應也是搖搖頭,這個社會願意大減刑,給更生人機會,卻不願意看看這些無辜的百姓,難道這些被債務逼到自殺的案例不夠喚起國家的重視~

xoroyal (未驗證) ・ 2007/12/13 10:20

In reply to by 雷龍 (未驗證)

請迅速與繼承保証債務全國自救會連絡!

路見不平 (未驗證) ・ 2007/12/11 13:06

政府真的有在照顧、關心這些有需要幫助的弱勢團體嗎?真搞不懂執政當局是無心或則無能,還是耳聾、弱視、睡著了 都聽不到,看不見嗎?快醒醒修法救他們吧!

tomato (未驗證) ・ 2007/12/11 13:46

雖然他們是一群微不足道的弱勢,可是他們有可能是這次大選政黨之間勝負真正的 關鍵少數 因其案例在全台灣至少有8仟~~1萬個案例,每個案例家族成員少有10個8個、多則5、60個算一算起碼2、30萬選粟能讓不肖政客、言而無信、空口說白話的政黨下台一鞠躬。更希望各大政黨思慮,思慮拿出魄力來幫他們讓他們有免予恐懼之生活

song (未驗證) ・ 2007/12/11 14:39

五權憲法中之立法院原來其上屬指導單位是銀行公會,銀行說不准修法,立法委員就鼻子摸摸、乖乖的回到座位坐好!連 屁 都不敢放,真可憐!真可悲!真可笑!可恥到極點!呼籲全民挺出來用遻票唾棄反對修法的立法委員。

school (未驗證) ・ 2007/12/12 01:27

我是個奉公守法小小公務員,11年前先父幫朋友作保況且該土地也被銀行查封拍賣掉,
先父的朋友是位單身老榮民膝下無子女,所以全部債務由我繼承接受,天啊!一瞬之間我的存
款,我的房屋化為烏有,
還揹負龐大的負債,對10多年來不知情的我是何等的不公,
何等的冤枉,求求各界有力的善心人士幫幫我,救救我!

lisa (未驗證) ・ 2007/12/12 18:57

我的母親是位出嫁異地的婦人將近60歲,外公是個重男輕女觀念非常重的人,就在去世前9年將其房子、土地盡數分給2個舅舅,媽媽和另2位阿姨分文未收(舅舅拿房子、土地去向銀行以抵押貸款方式借款,阿公當其保証人),而今過了12年銀行卻找上媽媽和2位阿姨,要求清償繼承之債務,隨即查封我們家的房子現已進入拍賣程序,房子是當年爸爸以媽媽名宇登記,這是我爸爸辛苦賺來的,如今~~~身為女兒的我又無能為力,眼看雙親愁眉苦臉我怕他們快撐不住了,即將崩潰似覺得好怕、好怕,有誰會知道外公逝世身為女兒的媽媽要去拋棄繼承,難道不懂法律就活該、該死嗎?政府、立法單位就這樣見死不救、就這樣遺棄了我們嗎?

慧慧 (未驗證) ・ 2009/05/19 09:43

我是一位背負著天上掉下來ㄉ禮物的受害者,如果我有得到ㄌ遺產而繼承父親ㄉ債務要我環就算ㄌ,最可笑ㄉ是沒得到任何ㄉ我們還要無條件ㄉ背負他ㄉ(禮物).父母親自我國中時就離婚,嗎媽帶著我們3ㄍ小孩回到ㄌ它ㄉ娘家-宜蘭.媽媽沒有得到任何ㄉ扶養費及養育費,一切都靠她自己來養育我們長大.兒父親再之後又娶ㄌ一名大陸女子為妻還生ㄌ一名小孩,過著他另一個家庭ㄉ生活.兒我們與父親已形同陌路一樣,只差沒辦斷絕父子關係ㄉ手續而已.而在多年後得知他過世ㄌ,ㄑ送她時沒聽到他們提起有關一切債務ㄉ一字一句,兒我們也不疑有它,所以也沒ㄑ辦拋棄繼承. 直到接到債權人ㄉ催討書才得知父親欠ㄌ一屁股ㄉ債.更無言ㄉ是要聯絡那位大陸女子她早已帶著小孩回到大陸ㄑㄌ,兒我們就要無條件ㄉ繼承它們想樂後ㄉ痛苦.借錢養另一ㄍ家庭而不是養我們,但搞到最後竟然是我們在還.原來這就是台灣!!!不負責任ㄉ父親借ㄌ錢與他ㄉ另一個家庭想福有想福ㄉ人不用還錢,而靠自己掙錢ㄉ我們卻要還錢,有此道理嗎?據我所知在台灣有很多人與我一樣過著如此無助ㄉ日子,因為每ㄍ月都會重薪資裡強制扣3/1ㄉ薪水.這不是無奈又無助嗎?所以加油我一定支持ㄋ們!!!!!!!讓更多無奈又無助ㄉ子女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