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祖田土地爭議 盼司法正義
【記者劉于瑄、江珩臻 /新北市報導】「這裡是有兩百年歷史的聚落,它應該被保留,而不是成為殯葬區!」文史工作者李榮台堅定地說著。媽祖田一帶是清朝時期原墾戶在台灣落地生根的地方,佔地約莫三百甲,有許多歷史文化的景觀,還有在都會區難得的自然美景。
位於媽祖田的普安堂,現在正努力地打著與慈佑宮的土地官司。文史工作者李榮台、李長俊在整理普安堂之後,發現有許多具有文史價值的遺跡。普安堂創建於1914年,早期為居民聚落所,隸屬於台灣齋教先天派。1961年接任第五任住持的李應彬是位藝術家、從寺廟彩繪的工匠出身,還曾入選日治時期的「府展」。
李應彬在當時居住於普安堂,除了潛修,還教當地的居民讀書,大家不叫他李住持,而是稱他「李阿伯」。有天晚上他睡覺時,從山上滾下了一顆大石頭,把普堂的後牆打了一個大洞。住持害怕會再度發生大石滾落,因此在距離舊堂不遠的地方打造了普安堂新堂。新堂中的大型地藏王菩薩是李應彬親手以水泥雕塑的,堂中的壁畫及雕刻也是他一手設計的。
媽祖田是靠近市區的淺層森林區,龍泉溪貫穿整個山區,溪水清澈,生態豐富。走進貫穿媽祖田地區的龍泉街,緩緩的上坡越走就越能呼吸到新鮮的空氣,再走下去,竟然見到台灣藍鵲、飛鷹等生物。步行約三十分鐘就可以到達桐花季的舉辦地點,滿山的雪白桐花讓人不禁讚嘆自然美景。
媽祖田在清朝時稱為「媽祖田庄」,兩百年前就來到此地的原墾戶,原本過著安居樂業的生活。在日本剛接管台灣時,派出軍隊攻打媽祖田。當時因媽祖田位處山區,居民熟知地形,而居民組成的義勇軍也在一次戰役中將日本軍殺的片甲不留。媽祖田的抗日古戰場就是當時那場戰役下的遺跡。
1920年,日本政府重劃行政區域,才將此地改為「媽祖田」。台灣有許多地方都有媽祖田,但其土地屬於當地的神明會而不是寺廟。但是在皇民化運動時,解散各地神明會,規定家中除了土地公之外,不能供奉其他神明。媽祖田居民的土地除了住家用地外,其他通稱為「媽祖宮」全部收歸政府統一管理。
日治時期常利用各地天后宮來當行政單位,當時管理土城「媽祖宮」的土地單位辦公室設在位於新莊的慈佑宮。但經日治時期留下的資料發現,正式官方地址是與新莊慈佑宮是不同的地方,但因辦公室設在慈佑宮,讓許多居民誤以為是在向慈佑宮繳稅、繳租金。另外,管理人也不等於土地所有人。
光復之後,這樣的錯誤並沒有糾正過來。光復初期國民政府按照原本日本政府的土地登記,把土城媽祖田的三百甲地登記在土城媽祖宮,但真正的媽祖宮神明會早就已經在日治時期被解散。政府沒有告知可重祖神明會,也沒有通知居民來領回自己的土地權狀。因此導致四百多筆的土地權狀無人領走,擱置在板橋地政事務所。1950年,這四百筆土地權狀被慈佑宮當時的主任委員,當年也是省議員的林世南領走,但是擱置了二十年沒有動作。
1960年,位於新莊的慈祐宮以「同廟異名」的理由,申請將媽祖田一帶登記為廟方的土地,但是居民完全不知情。追溯期過後,慈祐宮廟方要求居民簽署土地契約書,定期繳交租金,若不簽署則以侵占土地的名義告媽祖田居民。其中第八條:甲方〈慈佑宮〉為開發本件土地或為政府徵收時,得於三個月前以書面通之乙方〈居民〉終止租約,乙方應無條件返還土地,不得請求任何補償或主張任何權利。
初期,居民心想「這就是我祖先留下來的土地啊!」於是不願意簽署土地契約書,與慈佑宮據理力爭,但在法院卻因為沒有證據而敗訴。慈佑宮繼續以三戶為單位,以同樣的模式一一起訴居民們,因三戶的單位力量微薄,還要支付敗訴的費用。加上一次次的敗訴造成法官的「既判例」,也就是說只要在媽祖田地區,居民與慈佑宮的訴訟敗訴很多次之後,法官就將其餘案件視為同樣情況。
今年年初,媽祖田的居民在網頁上發現有關規畫媽祖田為殯葬區的消息,但因跟慈佑宮簽下土地契約書,若是慈佑宮答應政府殯葬區的成立。依據第八條的規定居民得無條件搬出自己家園,何去何從?
現在普安堂舊堂雖然有些損毀,屋頂因為蟲蛀沒人注意而塌陷,但是李榮台說:「這些是可以重建的!」普安堂是台灣少數僅存的傳統齋教建築,應該保留這項文化,讓更多人來一起欣賞。
五月四日由立法委員邱文彥主導在立法院舉辦了「新北市土城彈藥庫及媽祖田發展願景公聽會」由邱文彥、田秋堇、段宜康、張曉風共同主持。希望各界一起來關注這個問題,一起保留這塊美麗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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