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恥的大巨蛋環評,扼殺台北第二座森林公園的劊子手
請看蔡雅瑩律師對官派環評委員沒有迴避的控訴。
http://www.youtube.com/watch?v=I98ISGmSijk&feature=player_embedded
(以上報導摘自:
20110526大巨蛋環評 2011-05-26 21:39:37
http://www.peopo.org/portal.php?op=viewPost&articleId=83381)
發稿單位:松菸公園催生聯盟
發稿時間:2011年5月26日下午三點
2011年5月26日,是台北市環評史上最恥辱的日子
北市府強勢護航,郝龍斌市長應負起政治責任
週四上午九點(100/05/26)台北市政府二度召開大巨蛋替代方案環評審查會。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與在地居民、里長二十多人,一早在陳建銘議員與林奕華、徐佳青、戴錫欽等議員助理的陪同下,前往北市府大門口召開記者會,呼籲環評委員勇敢否決大巨蛋環評,讓松山菸廠有機會成為臺北市的第二座森林公園。佢料,一場全面封殺在地民意的環評會議即將上演。
約中午十二點半,在北市環評大會主席吳盛忠強勢主導下,無恥的大巨蛋環評,成為扼殺台北第二座森林公園的劊子手。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表示,遠雄因無法BOT合約規定期限取得建照與融資契約而違約,更超過北市府所訂99年12月底的改善期限,目前已二度展延,最後期限在7月2日,北市府本可無償解約中止錯誤的大巨蛋政策,卻在市府強勢護航、府內委員未迴避的情況下,讓大巨蛋替代方案環評違法通過,若日後大巨蛋重演中科三期環評遭撤銷廠商得申請國賠的窘境,郝龍斌市長應負起全部責任。
無恥的大巨蛋環評,無恥!無恥!無恥!
99年6月28日第六屆北市環評大會,針對大巨蛋環評變更案以量體過大、交通衝擊無法解決為由,做出「不應開發」的審查結論。遠雄巨蛋公司於100年2月提出替代方案送審,但開發量體僅微幅縮小3.7%;第一次審查時過半數環評委員均認定不應開發,但環評主席吳盛忠(北市環保局局長)拒絕進行表決,逕自做出補件再審之決議,並於5月26日二度召開大巨蛋替代方案環評審查會。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今天一進到會議室就發現氣氛非比尋常,環評委員面前的姓名牌未擺放在座位前,七位府?委員一自排開無一缺席,環保局拒絕開放陳情民眾與團體登記發言,雖經環團律師發言抗議,環評主席也承諾待開發單位簡報、委員提問完成之後,再讓陳情民眾陳述意見。
沒想到,當環評委員提問結束後,主席吳盛忠局長變了個臉,不開放陳情民眾發言開始趕人要求清場,經在地里長抗議後,僅同意開放兩位里長表達意見。
信義區新仁里李財久里長痛批「我們準備了資料卻不讓我們說明,也不要求開發單位說明,這次簡報也都沒有講清楚553巷的交通到底要怎麼處理,這樣的環評審查能讓我們居民心服口服嗎?」
大安區華聲里陳金花里長也抱怨「我們認真準備了30幾頁的資料,結果連向委員說明的機會都沒有,完全不尊重我們在地的民意。」但兩位在地里長的發言,仍數度遭主席打斷,未能具體陳述在地居民之意見。
蠻野心足生態協會蔡雅瀅律師衝到台前要求發言,發言過程中仍數度遭主席阻擾制止要求離場。蔡雅瀅律師抗議表示,本案最應該離場的是台北市政府的機關委員,市政府的府內委員應依法迴避。
環境法律人協會林三加律師(臺北律師公會環境委員會主任委員)也抗議:「主席未尊重公民參與的機制,應該要讓人民現在就來談,不要等以後要到法院去談。」「市政府是人民的市政府,應該要體貼人民,依慣例應該要讓人民先發言,讓有事情的人可以先走,結果叫人家等一下,最後卻又不讓大家發言,用這樣的方式是不對的。」
綠黨秘書長潘翰聲也高聲痛罵:「哪有環評是這樣審的?」「主席是怕我們把委員們不知道的弊端講出來嗎?」「大巨蛋是個不折不扣的弊案,請各位委員不要被騙!」
主席環保局長吳盛忠數度打斷民眾發言回應表示:「請尊重委員討論的權利,環評委員將秉持專業審查。」此發言遭與會民眾砲轟,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召集人游藝痛批:「主席有尊重過委員意見的話嗎?前次環評會議過半數委員表示反對,為什麼主席要裁示有條件通過?」「現在是主席不尊重環評體制、不尊重與會民眾的發言權利」「主席退場我們就相信委員們可以秉持專業進行討論。」
信義區光復國小家長會會長潘珮君也堅持代表全校家長發言,但講沒兩句也遭環評主席制止打斷,看著蠻橫無理的環保局長,潘珮君會長紅了眼眶,強忍眼淚繼續發言呼籲現場的環評委員:「請各位委員應該要幫下一代的孩子們想一想,這樣的開發案是對的嗎?」環評主席吳盛忠仍繼續干擾阻止潘會長的發言,讓人不禁要問:依法環評會議不是要開放陳情民眾登記發言嗎? 代表光復國小數千名家長的家長會會長,主席連給個三分鐘的發言時間都不願意嗎?這是什麼樣的環評審查?
眼見現場陳情民眾持續抗議不願離去,主席動用警察權要求驅離還在會場內的民眾,十多位警察隨即進場驅趕滯留在現場的陳情民眾。
扮家家酒式的環評審查,菜市場喊價有條件通過
經過一個多小時的等待,閉門會議的門打開了,主席喜孜孜的公開宣布:「經投票共計8位委員同意有條件通過,2位委員表示應進入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三位委員認定不應開發,依據表決結果大巨蛋環評審查有條件通過。」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今天有條件通過的條件之ㄧ,就是要求商業設施開發量體應縮小至「92年環評通過商業量體(159,865㎡)與本次送審商業量體(245,355㎡)相加後除以二(202,610㎡)。」如此不專業的審查方式,難道台北市的環評大會在玩辦家家酒嗎?環評大會什麼時候變成菜市場了?
松菸公園催生聯盟表示,依據環評法第四條之規定,環評大會理應於事前審慎檢討大巨蛋開發對松山菸廠周邊環境之影響,但今天的環評審查完全失去焦點,在環評主席的主導之下,竟以菜市場小販賣菜喊價「你開價20塊,我出價10塊,最後大家折衷15塊成交」的方式,通過了大巨蛋的環評,但大巨蛋商業城對周邊的衝擊真的釐清了嗎?用隨意喊價方式的來決定開發量體? 環評專業在哪裡?
註:
總計本次大巨蛋替代方案有條件通過之量體為:巨蛋體育館及附屬設施122384㎡+附屬商業設施約200,000㎡+地下停車場187,965㎡=510,349㎡,仍遠超過招標公告316,800㎡之開發量上限,松菸公園催生聯盟將繼續進行後續刑事告發。
會議程序違法,本次環評審查結論無效
蔡雅瀅律師表示,依高雄高等行政法院98年度訴字第47號判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成立之BOT案件,不論在招商、興建、營運,以迄營運期間屆滿由民間將建設移轉予政府前,政府均有高度參與與監督…被告與參加人就系爭開發案,實具有共同為開發行為之性質…有環境影響評估法第3條第2項之適用,其機關代表之委員應迴避表決以確保審查之公正性…」
蔡雅瀅律師也表示,「台北市政府與開發單位簽訂BOT合約,依上開判決見解,台北市政府府內機關代表委員,均應依法迴避本案表決,本日共計14位委員出席,扣除七位應迴避之機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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