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有土地活化利用政策底下的金磚土地上,法務部與財政部正在進行將地上物騰空還地的程序。這個地方是華光社區,早年人們管他叫監獄口。居民多在法務部工作,或是將房子再讓渡給他人,還有城鄉移民來此定居生活。
位在金華街上的小林電機行,也是住在華光社區三四十年的林家,在法律上是侵占公有地的違建。生活了一輩子,設籍在此、營業登記政府也核准,林家長輩林阿春不解活到六十幾歲,已屆退休之齡,會碰到政府提告拆屋搬遷,還得背上六百多萬不當得利的債務。他與三女兒今天回來一趟,面臨法院事務官、債權代理人、地政司等人來家中二次履勘,也就是進行測量應拆除位置,界定拆除點。
面對連年來訴訟與拆屋的公文往返,憂心仲仲的整理家中雜物,準備不得不面對的拆屋還地程序,暫時住在外頭。但是林阿春阿伯還是會回來這裡睡覺。他擔心的是:有小偷怎麼辦?發生火災怎麼辦?擔心這片土地、街坊鄰居、生活場域,就這麼簡單。
自接到法院訴訟通知已來,原想瞞著女兒們,自行處理即可,便獨自上法院。不懂法律程序如何進行,只口頭提出自己不願賠償的主張。與法務部債權代理人沒有良好溝通,債權人也不解百姓的擔憂,逕行主張需自行拆屋還地,並賠償不當得利六百多萬,甚至向四個女兒及女婿提告。家中共七口人被凍結帳戶,扣部分薪水等,引發李阿春阿伯更深層的擔憂。
法院執行者來到林家「執行公務」履勘拆除範圍,林阿春與女兒和事務官談該怎麼處理拆屋程序,不料卻拒絕媒體攝影紀錄。事務官以這是個案,並未做成結論,以及攝影會干涉公務的理由拒絕媒體拍攝。警方在一旁例行性的蒐證錄影,也在「執行公務」,以國家權力監視著百姓動態,而第三權媒體則是用影像記錄監督著官方的所作所為。第三者如我不解,居民與大眾沒有知道履勘程序的權利嗎?華光社區這片國有土地在騰空使用前,原居民的居住權及相關權益不該公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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