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業服務乙級檢定 98年開辦最後一次
勞委會中部辦公室已公佈「98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核定實施計劃」,其中就業服務乙級技能檢定將有重大改變,98年只有第一梯次舉辦,未來99年至101年期間,只針對在98年之前已通過學科或術科的考生報考,該職類將於101年後停辦,未來配合就服法修正,中部辦公室將規劃新職類。
勞委會中部辦公室指出,96年開始承辦乙級就服專業人員考試,至今已開辦4個梯次,報檢人數共13,523人、合格人數則為1,351人,98年已確定僅舉辦第一梯次檢定,團體報名時間為98年1月13日(周二)至1月17日(周六),個別報名時間則為1月17日(周六)至1月22日(周四),學術科考試日期為98年3月29日(周日)舉行。
報名及考試時間已出爐,99年起不接受新生報檢
中辦表示,配合修法,因此99年至101年連續3年僅接受在98年度前參加過技能檢定,且已通過學科考試或術科考試,新報名的考生就不接受應檢考試,101年後就停辦「就業服務乙級職類」。
中辦說明,職訓局修正「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將現行就業服務專業人員分流管理,區分「就業服務仲介人員」及「就業服務輔導人員」,「就業服務法」部分修正條文已經行政院院會審議通過,目前已送立法院等待審議,需經三讀審查通過、再經總統公佈實施,方屬正式生效。
據了解,在等待修法通過的時候,中部辦公室將同步處理新職類事務,以免法通過後措手不及,中部辦公室在12月底前會將「就業服務仲介人員」及「就業服務輔導人員」應檢內容初步規劃,預計98年1月將舉辦公聽會,邀集學校、就服機構、仲介業者等參與,屆時將會公開草案內容與公聽會各方意見,確認新職類的專業內容,定案後將會找兩組學者專家及官方代表確定考試內容,新職類的考試範圍及專業內容都會公開揭露,若是修法通過,就會找典試委員出考題。
就服法尚在立法院審議,已取得證照求職不設限未來在報考乙級檢定時,須先釐清是要從事外勞仲介業務,抑或是輔導本國勞工就業,一經確定報考人通過考試後,仲介人員證照不可從事輔導人員工作,相同持輔導人員證照者也不可擔任外勞仲介人員;也就是未來持仲介人員證照只能從事外勞仲介業務,輔導人員證照則只能從事輔導本國人就業工作。
中華人事主管協會執行長林由敏指出,就業服務法第36條原條文內容為私立就業服務機構應置符合規定資格及數額之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至於行政院會通過的修正條文為,將就業服務專業人員依所從事之就業服務業務性質,區分為就業服務輔導人員及就業服務仲介人員,另明定已具有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書者,仍得從事就業服務仲介人員或就業服務輔導人員之業務,並適用本法及依本法所發布之命令。
林由敏提醒目前5,700餘名持有就業服務專業人員證照民眾,未來新法通過後,這二類工作仍都可從事,工作權益不受影響,所以務必把握98年度最後一次的考試機會,中華人事主管協會最後的考照輔導專班班次如後,請記得把握此次考試機會,一舉考取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
台北場:97/12/14,高雄場:97/12/20,台北星光班:98/1/6,課程內容請上http://www.hr.org.tw/,或電洽02-27635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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