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反對任何不當的登山管制措施或條例~呼叫 小英總統
用「呼叫 小英總統」,也許有人會認為不太禮貌?之前還有人用「尋找 馬總統」,那不就更不堪了嗎?因為我們要理直氣和的向總統表示,政府機構裡官僚充斥及官僚文化瀰漫的問題很嚴重,這也可能是自您就任以來,政務、事務推展不順的原因之一?雖您就任不久,官場上這些陳腐氣息也非一二日可革除,惟人民「呼救」的聲音不絕於耳,官員豈還能摀著耳朵假裝聽不見?不但不聞聲救苦,甚至還「愛理不理」或一副「無所謂」的樣子,百姓難實以認受,對政府多所批判!
總統鈞鑒:
值此國事百廢待舉及改革聲浪驟起,尤其是執政伊始之際,全體國人允當作為政府改革與轉型之後盾,齊心齊力共赴國事。惟國內登山運動方興未艾,在諸多業管官員之不作為或亂作為下,享受山林之樂、之趣儼為奢望,諸多不合理之管制措施實已嚴重斲喪登山運動以及親近山林之生機,茲舉其犖犖大者如:
1.諸多高山路線,動輒封山,一封數個月、一年半載者所在多有,甚至出現一封十年的離譜行徑。一則嚴重影響登山健行運動之推展與民眾進入山林之權益;另則逼迫山友違反「禁令」,挺而走「黑山」,衍生更多困擾,凡此皆非民主政府所樂見。
2.高山型國家公園管理處或幾個地方政府對入山之管制,過於嚴苛,對法令如<國家公園法>第19條:「進入生態保護區者,應經國家公園管理處之許可。」過度且擴大之解讀,致使其所擅設之入山條件過於嚴苛、過於保守也過於怕事,主事者因循苟且,未能積極任事,迷思於「入山條件提高即可降低山中事故發生」之荒謬觀念,經眾多山友大聲疾呼、奔走,期望鬆綁、甚至解除一些行政上莫名所以之管制措施與條例,還給民眾入山應有之權益。
3.根據十數年來之奔走、觀察與抗爭,山友們絕對反對政府不當的封山或過當的封山作為;業管單位對已封山經年甚至更多久之登山路線,其改進措施及開放期程為何?絕對不允許政府「無限期的推遲」,至盼小英政府有番新氣象。
4.百姓登山或親近山林,其所選擇之路線或旅遊方式,決定權在山友或遊客,無須政府代勞或越俎代庖的無謂干涉。政府業管單位只要將維修工作做好、把指標標示清楚、把登山訊息誠實而透明公開出來即可。至於,要不要入山、要與多少人入山、要入那個山等決定權,還是交給山友或遊客決定!
5.政府是一體的,一條登山路線或區域可能涉及多個業管單位,多年來各業管單位「互踢皮球」,動輒以「部分路徑不在園區範圍內,管理處無能為力」來回應或推卸責任;或者用籠統的「生態保育」來唬弄百姓;尤其更以似是而非的「無法獲得維修預算」來搪塞!凡此,百姓失望至極!
6.近期又有多個地方政府透過訂定登山自治管理條列等手段來箝制登山活動,引起岳界軒然大波,讓苟延殘喘之登山運動「奄奄一息」!
猶記得美國雷根總統任內,有人問他:「政府為什麼不來解決問題?」他回答說:「因為政府本身就是問題!」這難道就是現今我們政府的情況嗎?至盼總統能督促各公務部門摒除本位主義,官員勇於任事,提升行政效率,主動廢止不合理或不合時宜之管制措施,為民興利。廣大的全國山友們無不引頸企盼,總統能為登山運動注入活水源頭,開啟新契機!
~ 山友 百岳老查 敬上 2016.09.28
附 記 :(向總統上書時,均用本名)
一、2016年9月28日21:40時向總統信箱上書。2016.09.30.14:52時回說:「您所反映的事項,我們非常關心與重視,所以已將來信移請權責機關行政院長信箱處理,並由該機關直接回覆給您,敬請靜待處理結果。」20分鐘後,內政部長信箱回音說,「已經交由相關單位處理,我們將儘快把處理結果回復給您」,本回音並附說,本案有關之單位列有警政署、營建署及秘書室,處理結果統一由秘書室回函給陳情人,處理期限是10月5日。
二、記得在2008年時,百岳老查也因抗議大霸群峰封山5年、雪山西稜封山10年,向總統馬英九信箱上書「當山友不上山而上街頭……『山 諫』~ 敬呈 馬總統信」,10月2日投入總統信箱,到10月13日還未獲任何回應隻字片語,遑論處理結果。(當時馬英九也是初任總統5個月,與現在小應總統一樣,整個案情看兩個政府的處理結果,大家可一路比較下去!)
三、較遺憾的是,本案處理單位怎沒有體育署?難道登山運動與體育署無涉嗎?記得行政院體委會在民國88年6月還出了一本《安全登山手冊》,當時的主委是趙麗雲女士。登山怎會跟體育署無關呢?登山嚮導之訓練與考試不都是體育署的業務嗎?民進黨政府有沒有弄清楚?
四、登山健行就是體育署「全民運動組」的業務。<國民體育法>第11、第12條都有跟登山相關的規定,如「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這都明訂是教育部體育署的業務。今天登山健行運動就快被其他「非專業」單位加少數「非專業」的地方政府,給搞得快送進「加護病房」了,而你負責的業務之一,竟然任人「糟蹋」到這種地步還不吭聲!體育署不要再裝蒜了、最好快出來面對,做好你該做的「本務」!
※、這是「緊急」補給內政部長的信函
部長如意:
日前本人向總統信箱陳情有關「堅決反對任何不當的登山管制措施或條例~呼叫 小英總統」乙案(總統信箱信件編號:000000),頃以轉由貴部承接回應,惟貴部回以,本案有關之單位列有警政署、營建署及秘書室,處理結果統一由秘書室回函給陳情人,處理期限是10月5日。
經查,本案處理單位怎沒有體育署?難道登山運動與體育署無涉嗎?記得行政院體委會在民國88年6月還出了一本《安全登山手冊》,當時的主委是趙麗雲女士。登山怎會跟體育署無關呢?登山嚮導之訓練與考試不都是體育署的業務嗎?民進黨政府有沒有弄清楚?登山健行就是體育署「全民運動組」的業務。<國民體育法>第11、第12條都有跟登山相關的規定,如「山域嚮導資格檢定辦法」,這都明訂是教育部體育署的業務。今天登山健行運動就快被其他「非專業」單位加少數「非專業」的地方政府,給搞得快送進「加護病房」了,遺憾至極該負責業管單位,竟然任人「糟蹋」到這種地步還不吭聲!宜請體育署一併出面解決本不當管制等問題,至盼部長明察,加會教育部體育署,提供卓參!
陳情人: 百岳老查 2016.10.03早上10:40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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