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記者:朱水文
貝傳媒要求地方議會透明開放網路直播踢到大鐵板!
貝傳媒澎湖、動腦雜誌及公民監督國會聯盟於2017年9月13日在立法院中興大樓103室,舉行「拿回人民權力,要求地方議會公開透明」記者會。
時代力量立院黨團總召徐永明立委、貝傳媒社長張弘光、貝傳媒蔡尚至、澎湖知名漫畫家獵人陳至隆、辯護律師陳振瑋 、宜督盟理事長游建峰、高督盟副理事長陳銘彬、桃園在地聯盟理事黃仲豪、桃山人文館館長林瑞霞、公督盟執行長張宏林、莊豐嘉、國會電台推動者胡世和等人與會並發表看法。
高雄行政法法院法官認為議會自治大於一切
行政法院常被法律人戲稱「人民敗訴法院」台灣設有三所高等行政法院,分別是台北、台中、高雄,以數據主顯現,人民為原告提起的行
政訴訟,勝訴率竟然不到兩成,依此數據免不了讓人民心裡刻主「官官相衛」四個大字,也不斷地印證「民不與官鬥」的悲哀。
此判決完完全全的限縮媒體新聞自由、人民知的權利、議會透明化的三大民主社會的價值,這三大價值被打壓在議會內規裡,「非經大會主席許可,任何人不得在議場內錄音錄影」這樣的字條就大喇喇貼在民主社會的議場裡,格外地諷刺,民主的殿堂豈容一人隻手遮天。
民主下一步地方議會透明化
透過修改地方制度法要求地方議會透明開放網路直播
將邀請立法院所有的委員,透過修法,讓地方議會沒有灰色地帶,無法透過「內規」阻止議會透明化的發展,議場為民意的殿堂,議員亦是所有選民的代表,每一個人用每一票投出來的議員,每個人民都有權利監督議會,讓議事透明化,我們可以了解,我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民意代表,如何的編列我們的預算,如何的監督我們的地方政府,如何的決策我們的公共事務。
澎湖議會的說法,認為他們有給特定媒體在總質詢時直播;但是議會直播的意涵,在於透明化議事,若是直播讓單一媒體,在單一頻道,在單一時間撥放,在該天沒有收看到特定媒體、特定頻道、特定時間觀看,否則,議場中的論政就形同流水般流去,也就失去透明化的意涵。
透明化的主播,應該要開放各種媒體,在各種平台上,也能在任何時間都可觀看,讓日夜奔波的勞工、讓在外地讀書的學生、讓在外地工作
的鄉親,在隨時隨地都能關心我們地方的公共事務,這才是透明化議會。
地方議會的透明,彰顯人民參政的民主價值
地方議會的運作似乎見不得光,廣闊的議場,卻活像個黑案密室,無法了解任何決策的過程、無法暸解任何決策的程序正義、無法了解所支持的民意代表如何論述著我們關心的議題;然而,無論立法院議會或是地方議會,議會的透明化已經是時代的潮流,也是整個台灣民主進步的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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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督各級政府施政是公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