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頭山掩埋場地下水觀測井管未開篩,自救會及環團質疑檢調怠惰縱容富駿公司卸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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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記者:朱水文

       動植物都依賴水而成長,當地80歲的居民表示五歲即在馬頭山生活,如沒有地下水,怎可活到現在?

       反對馬頭山設立掩埋場自救會檢舉富駿公司資料造假,高雄地檢署卻做出不起訴書,2018年08月10日十點自救會成員、專家學者、北中南環團及立法委員黃國昌及高雄市民意代表等聲援民眾到監察院陳情高雄市政府失職,隨後自救會再到行政院遞交陳情書!2018年8月15日下午一時高雄市政府環保局(高雄市鳥松區澄清路834號)將召開環評大會。

       富駿公司申請在高雄市旗山、內門和田寮三區交界處的馬頭山旁設置一座28.7公頃、掩埋524萬立方公尺的事業廢棄物掩埋場,造成當地居民惶恐不安、寢食難安,也影響高雄的水質!

       自救會表示開發案必須做環境影響的評估說明書,需做地質鑽探工程,以了解地質狀況是否有地下水等水文分析,依照規範探測井埋入的塑膠管必須開篩(打孔),完井後必須量測水位,觀察地下水的狀況,拿這些資料來作為規劃掩埋體和工程的設計基準。但這家公司所鑽的探測井卻沒開篩,量不到地下水,地質技師的公司就說沒有地下水,撰寫環說書的顧問公司以這樣的資料,撰寫環說書,進行工程規劃和安全評估的依據;也把這樣的環說書提供市政府,作為審核是否准許開發的依據。

        自救會集資在緊鄰計畫區外與附近,鑽了10口井,這10口探測井都有地下水,有一口井還會不定期自行噴發地下水高達3公尺,持續數分鐘。因雙方的井相距不遠,情況卻如此不同,於是懷疑廠商的探測井可能有弊。2017年12月間用井內照像方法,證實探測井沒有開篩。於是居民和環團代表一起向高雄法院地檢署按鈴控告,並於隔日舉行之環評大會中提出,但沒有獲得環評大會重視,到2018年3月2日延長的環評大會後,自救會繼續強烈表達查驗的訴求,終於獲得環保局同意,4月13日在環評委員、地檢署、居民、自救會、環團代表陪同下,到現場拔出塑膠管查驗,結果當天拔出的3口井,確實沒有依法開篩。

       自救會及環團再向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告發,連同前兩次告發富駿公司負責人陳豐勝等偽造文書,共告發了3次,前兩次地檢署檢察官李門騫、謝昀哲裁定不起訴;發現探測井弊案後李宛凌檢察官,也在7月23日裁定不起訴處分,這處分引發群情激憤,咸認司法不公。

馬頭山附近的地質狀態

台28線道往內門路口地層下陷

國3中寮隧道有旗山斷層及龍船斷層,目前進行整修中!

事件時間

2017年12月,自救會及陳椒華向高雄地檢署按鈴申告環評書登載不實。 
2018年3月2日環評大會,決議補件再審。
2018年4月13、14、23日,高雄市環保局長蔡孟裕三度與自救會、環評委員及廠商現勘地下水觀測井,1支確認未「開篩」(地下水無法流入),另外2支也與環說書記載的「開篩」情形相差甚大。
2018年4月,高雄市環保局將環說書內容涉及登載不實資料移送檢調。
2018年7月13日高雄地檢署做出不起訴聲明。
2018年7月27日環保局隨即發出環評大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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