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弱勢設籍前新住民健保費補助
照過來照過來~
今天要跟大家介紹,健保對於經濟弱勢的設籍前新住民有健保費補助喔!
※申請條件※
1. 台灣籍配偶為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
2. 新住民目前持有居留證,尚未取得我國國籍
3. 新住民喪偶或離婚在台扶養未成年子女(該未成年子女有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資格)
※申請須具備的文件※
1. 申請表
2. 台灣籍配偶身分證
3. 新住民居留證
4. 戶口名簿
5. 中低收入或低收入戶證明
※補助多久&補助多少※
補助從申請的那個月開始一直到當年度12月,每一個年度都要重新申請。
若新住民在補助過程中取得身分證,就會停止補助,轉以本國人的身分接受其他政府補助。
低收入戶的設籍前新住民補助全額自付健保費,中低收入戶的設籍前新住民補助一半自付健保費。
※要去哪裡申請※
健保署分區業務組、聯絡辦公室或公所
如果身邊有親朋好友符合這個補助資格,要提醒他們來申請這項補助,越早申請,補助越多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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