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領公帑,專職包庇圖利及欺侮民眾案例】
經濟部無能,縱容天然氣獨佔業者違法超收,公務圖利十多億還默不吭聲,至今還是拒絕退款!
話說「全民乖乖納稅」,提供資金給「國家經濟建設」和成立政府組織來「保護全民權益」不被不法侵害。全民基於信賴原則,相信政府組織的公務部門,會克盡己職,依法執法。可惜,事與願違,公務部門只是個「包庇不法」的無能組織罷了~
我國從霸權轉民主後,依舊是不正常的公務體制作風,陋規陋習依舊如故,完全沒有革新的思維和心態,在在妨礙了我國在民主的路途前進動力,一個很大的絆腳石阻礙發展,妨害全民監督。
以上資訊來源出處是: 【2008/9/24人民火大 抗議聲明新聞稿】
案主也是受害者,在欣泰惡意且故意隱瞞下,繳了新安裝管線費2.5萬。
案主109年無意間得知,向經濟部反映,竟得到回應是自己去提民事訴訟,各位讀者,請問合理嗎?這個政府值得全民信賴嗎?中央機關究竟是為民服務還是包庇圖利業者所設置的呢?下圖20200409-能油字第10901003690號
法令: 經濟部能源局95年函告,管線設置費用含入基本費中,自95年一月一日起採基本費。然而,天然氣業者無視法令,繼續欺瞞全民,而中央機關經濟部就只會出一張嘴,連責令退款都不會,放任圖利不良業者違法亂紀~
反問全民,你們覺得被國家特許的公用事業,惡意又故意的坑民眾費用,誰該負責出面追討呢?
能源局不要再包庇,應要求天然氣公司吐還黑心錢
反壟斷:全面檢討瓦斯費計價暴利公式
公務員懲戒委員會議決書 中華民國100年4月7日經人字第10000038391號
中油公司於90年8月間辦理新宇公司簽訂附約改採優惠氣價案,涉有違反經濟部函釋規定,逕自同意新宇公司改採優惠天然氣價,不符經濟部天然氣價格規定標準。
公用事業天然氣,本該國營負責,有心人改為特許,現又改為永久獨佔,這種圖利,不難想像得利者絕對會很開心。
想當初,退輔會拿公帑,以轉投資之名,散金不手軟,協助特定人集資,再以上市吸金,進而公帑被稀釋,慢慢一點點,公帑轉落入私人手中,這種拿公帑轉投資把戲,有興趣的人去翻翻相關資料,當初的初始投資比,和現在之差異,經過上市翻倍後,得利者會是誰,努力一點的比對,應可看出端倪,公帑助長民營企業使出全力欺侮全民,還真當全民都是傻子般吧!
天然氣獨佔的無良業者超收管線費,至今不退還,顯見公務機關實在太無能了,欺民太甚呀~
下圖天然氣特許獨佔業者109年申報的108年報,財稅專業人士可以研究一下,獨佔業者年報明細!
記者很擔心,老舊管線更換時效是要等到何時才會更換呢?不解,天然氣管線為何沒有制定更換的使用年限? 若不更換管線,何必年年提撥準備金呢?
退輔會搬公帑轉投資,稀釋公帑一點一點淘空,民營得利者可獨佔天然氣特許權,手段高方法厲害!
【#嚇死人,中國2021.01.16 】
福州一路面燃起幾十米火龍,連燒數輛汽車,有人跪在路邊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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