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龍土地分區】都市計畫圖烏龍標籤,一錯再錯,連課稅都錯,新北市府為何不敢承認呢?
圖一來源︰59年都市計畫894地號範圍並沒有紅框,標籤為「商二」已被畫圈標註該塗銷。
註記︰城鄉局稱圖資左側的59年是套用59年地形。
圖二來源︰台灣都市計畫述要-第一冊a01-P82土城都市計畫-住二(96年11由內政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標訂)
圖三︰比對「59年圖資、82年計畫書第39頁(P27)、96年台灣都市計畫述要-第一冊第82頁」,本案確確實實就是「住二」。
烏龍土地分區被察覺
近期收到地價稅單,好奇的核實了地籍現值。發現非常奇怪的都市計畫之分區,筆者建案基地屬於封閉無路社區共計11棟55戶,八筆地號重編,分列894地號土地分區屬商二,899地號土地分區屬住二。
封閉無路的單純社區,若依據都市計畫法第35條「商業區為促進商業發展而劃定,其土地及建築物之使用,不得有礙商業之便利」,對照社區唯一出口,僅有3公尺的非幹道水利通道,社區不僅封閉,更無其他第二條通道,55戶住戶除25戶屬住二外,其餘30戶居然列商二,筆者就不理解30戶的商業價值是什麼呀!
查證經過
因好奇進而查證,首先至新北市政府城鄉資訊查詢平台,查到都市計畫書中的都市計畫圖(82.7.7)變更土城都市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圖資來源為59年(tucheng16(A01))』。
依據圖上的色塊區分暨標籤,凡是紅框必然有商二標籤,標註框住範圍,反之黃框必然有住二標籤。單就894地號與毗鄰幹道的前方建物整區塊,圖資顯示是黃框並非紅框,顯然商二標籤是被誤蓋,再仔細看該商二標籤已被畫圈,理應是校正圖資時,發現錯置誤植,才被圈畫起來識別,以利塗銷更正(圖一)!
又詳閱82年計畫書第39頁,地號894暨毗鄰幹道之建物,整區也無標色。
再查,內政部城鄉發展分署頁面,下載台灣都市計畫述要-第一冊(北部區域-台北市、台北縣、基隆市、宜蘭縣部分),經過詳閱後,於第82頁可證實筆者所想,確屬「住二」(圖二)。
圖三是「59年圖資、82年計畫書第39頁(P27)、96年台灣都市計畫述要-第一冊第82頁」交叉比對,更是證實本案區塊確確實實就是「住二」。簡單說該區塊規劃「住二」是自59年圖資可以確立,往後的變更,該「住二」是從來都沒有被變更成「商二」的紀錄,是非常明顯的大烏龍案件。
違法向894地號課徵商二之房屋稅暨地價稅長達37年
經過查證後,894地號的位置,是由窄巷進入至封閉區域,在沒有毗鄰幹道,也沒有10-15米的道路寬距之情況下,若強制劃設為商二,不僅不符合都市計畫法商二要件,也是毫無商業價值。然而因標籤錯置誤植至今,對76年取得使用執照後之894地號的30戶住戶,課徵商二用地之房屋稅及地價稅,顯然非常不公平。
結論
筆者向新北市政府陳請,居然收到廢話連篇的回覆文,顯然回復者完全沒有查證,也無視事實,對於如此匪夷所思的荒謬問題,一錯再錯至今長達50多年的圖資,無人發覺有錯,即便筆者已經陳請了,新北市府依舊無動於衷。既然會有本案的烏龍土地分區,恐怕還會有其他案件吧!
新北市公部門稱「年代已久不可考」,想用此藉口定案為商二。
依據894地號現況及未來,永遠都不可能成為商二,主因封閉無路,想發展什麼商業呢?
靜待城鄉局找出894地號規劃為商二的白紙黑字企畫書囉!
監察院提案糾正
➠112-01-18 新北市政府辦理「變更土城都市計畫(第三次通盤檢討)(第二階段)」案,不當變更IV-13計畫道路寬度造成人民財產權受到侵害,監察院提案糾正,並建議議處城鄉局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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