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暨日本「財經犯罪與公務員犯罪」學術研討會在高雄大學展開
高雄大學法學院於四月三十日舉辦海峽兩岸暨日本「財經犯罪與公務員犯罪」學術研討會同時以此活動慶祝高雄大學十歲的生日。
此盛會堪稱國際學術交流一大盛事,高雄大學邀請到二岸及日本共約六十多位財經、法律學者及實務界專家共同研討財經犯罪及貪污犯罪的課題。與會貴賓有日本刑法學會研究會的理事長暨東京大學山口厚教授除及早稻田大學曾根威彥教授及吉林大學法學院 張旭教授、遼寧大學法學院邢志人教授及國內台灣法學會顧立雄理事長、台灣刑法學會余振華理事長、東吳大學法學院林東茂教授、中興大學財經法律學系蔡蕙芳教授及高雄大學法律學系陳子平教授等。
隨著大陸經濟開放、公共建設及商業活動發展,公職人員及其身邊藉由公職人員職務行為賄賂的事件也越受關注。遼寧大學法學院邢志人教授在報告專題「從增設利用影響力受賄罪,看大陸刑法懲治職務犯罪的擴張」中提到大陸在2005年加入「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其精神即在禁絕腐敗行為並為懲治非公職人員的受賄罪提供了國際法的依據及刑法擴張的合理性,但在刑法(特別是解釋)的謙抑性、合理性及明確性仍有值得探討的空間。
有句俗諺「和珅跌倒‧嘉慶吃飽」,相傳貪官和坤聚斂的財富其價值超過了清朝15年財政收入。籌辦研討會的高雄大學財經法律系系主任張麗卿教授在報告專題中提到「公務員貪贓枉法,自古以來皆有。貪污犯罪是世界非常普遍的現象,不管是在日本、大陸及我們台灣,其實最近發生很多重大貪污事件,我們結合社會趨勢探討貪污犯罪的問題。在台灣的現況,公職貪污的型態甚至層級高達總統、部級次長等身居要職的官員涉嫌重大、除貪污所得龐大外且貪污者呈共犯結構,進入司法後也有刑事追訴無力等特質。」自2004年後,貪污犯罪的定罪率最低更只有18%,過低的低定罪率除了耗損司法資源,更嚴重打擊司法威信,因為有可能是檢察官濫行起訴,也或許是法院縱放貪官,是官官相護的結果。貪污治罪條例的規範內容與刑法瀆職罪之條文為疊床架屋的結構,張教授提出應回歸刑法廢除貪污治罪條例,並補充刑法規範不足之處。
吉林大學法學院張旭教授提到「學術應該無國界儘管各地方法律有所不同,但是現在就是和諧共榮和發展,我們藉由這樣一種學術交流,不論是從大陸或是從台灣來說都會在學術研究層面進一步提昇自己的學術品格,同時對司法實踐有一個指導作用。」
隨著社會環境的變遷,法律條文也應受到檢視,適時適地快速修正,以保障人民的權益。不論是財經犯罪或公務員的貪污犯罪,都與人民切身的財產利益及國庫稅收(稅收也是來自人民)有關。有了適用的法律,執法者依法行事,公正不阿,或許如學者所提,定罪率太低,耗費國家資源、官官相護的惡習也才不會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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